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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遇旧】

整个尚善坊都迷茫着即将过年的喜气。这个坊间的房屋都不是很高大,有几根大梁架设,上面铺上茅草的的茅屋,也有横梁跌错,青瓦白墙的瓦房。每家每户的门口都挂上了红红的福字红贴。不时还能看见几个半大的孩子穿着厚厚的棉衣跳上院墙拔出院头的杂草。

虽然在这里居住的都是穷人,可看不见如乐浪郡那里的凄苦,家家户户都是喜气洋洋。邹燃一路走来颇觉奇怪。而且不是还会有跟他们打扮差不多的长衫客在这些房舍中间走来走去。

刘全解释说,这些都是刚刚从家里分家出来的。有贵族子弟,也有普通民户。

赵毅推着独轮车在后面走着。这车是他借坊东头王老头家的,今儿必须给人还回去,人家王老头今儿还得靠这独轮车去码头拉生意呢!

王老头是个四十开外的中年人,只是长相却像是六十多岁,佝偻着背,缩着手站在家门口,看见赵毅过来就走了过来。

“王哥,不好意思,耽误您这么多天时间。这是二十银币,你拿着!”赵毅赶紧把车给人推过去,然后又从兜里拿出钱来递给王老头。

王老头也不答谢,看了他们三人一眼,沙哑的嗓子说:“嗯,没事,邻里之间互相帮衬嘛!不过这钱就不用了,这三天运河边没啥活儿,今儿要不是有官货到,我也不催着你还车子。”

赵毅把钱往王老头怀里塞,道:“别,耽误您这么多天,就算补给你的租车钱!”

王老头勾着背,推过车子躲闪着赵毅的手,道:“真不用。你们是刚立户的人,缺钱着呢!”

“王哥,您这样我们可不敢再管你借车了!”赵毅故意板起脸道。

不得不说,赵毅和刘全身上都没有那些贵族子弟目高于顶的派头。也是,都在尚善坊住下了,就别将那些派头啦!都是乡里乡亲不是。

王老头看拗不过,就拿过赵毅手里的一枚银币,道:“一个银币也就够了。小赵啊,钱要省着点花,等找到了活计你们再挥霍不迟。好了,不扯了,我得赶紧去码头,不然被拉完了!”

说着王老头已经拉起车匆匆离开。

邹燃道:“这王老头怎么从来不笑啊?”

赵毅收起钱叹口气道:“王哥以前是宫禁军呢,不过二十年前比武被打伤了脊椎,就退役在这里买了间房住下来了。”

邹燃看着王老头远去的身影,哦了一声。

做完这件事,邹燃和刘全、赵毅出了尚善坊,远远的看见码头塔楼下四五艘竖着五面白帆的巨船缓缓驶进了港口。还有两面旗帜在桅杆上飘扬着。

最上面的旗帜是面血红的大旗,长约九尺,宽五尺。汉人尚红,所以这面旗帜以红为底色,旗上则是黑色的蟠龙图案。蟠龙栩栩如生,迎风招展,在蟠龙的中间团抱着一个气势巍然的“漢”字。

邹燃知道,这就是大汉的皇旗!

桅杆上比皇旗略小的一面旗帜也是红底黑字,但上面画的不是蟠龙图,而是昂胸阔步麒麟,麒麟的上方也是繁体“漢”字。这是官旗。

凡是能悬挂这种旗帜的都是官府财产。缓缓驶进港口的想必是南方各省运送过来的赋税财帛。民间称之为官货。

旗分五种,皇旗、官旗、军旗、族旗。皇旗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国旗。长九宽五的规格,代表了九五之尊。

其他四种旗帜都要比皇旗小,皆以血红为底色,寓意帝国的江山由先辈鲜血所铸就。每支军队除了皇旗之外还有自己的军旗。军旗之外,各个大家族的卫队上阵时又可以挂族旗。像平阳公主进乐浪府时打出的就是“太原李”的族旗。

每个世袭家族都可以有自己特定的族徽。确定之后上交礼部报备,从那之后其他家族就不能使用。太原唐公的族徽就是平阳公主铠甲上标有的飞骑徽章!

邹燃没时间去关注那繁忙的港口景象,而是匆匆往慕容坊行去。

慕容坊在南区的北边,和胡坊相邻。是一个很大的商业圈。刘全告诉邹燃说,要买书就要去慕容坊的德云书社,那是全雒阳最大的书社,各种书籍都有。但是价格比较贵。如果想买便宜的书,就要去胡坊的胡人街去转转。

邹燃觉得既然来了,那去逛逛书店也不错。在后世他读高中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去书店,一待就是一天,特别记得那会儿为了看某个著名作者的小说,他竟然在书架边站着看了整整十一个小时,从早上十点到晚上九点,没有喝水和吃饭,就那么站着看完了全套书。不过到了大学时他就没有那种激情了,去图书馆的时间还没有去课堂的时间多,当然,去课堂的时间则没有泡网吧的时间长。

刘全和赵毅陪着邹燃来到了德云书社。果然是好大的一个书社,足足占据了六个店面,占地上千亩,分为阅读区和购书区。古典汉家建筑,分为上下两层,楼下是购书区,楼上则是阅读区。临窗开着十几扇窗户,窗台上摆放着一些精致的绿色盆栽。还有各种茶点出售。不过阅读区是要收费的,每个时辰一枚铜币。

邹燃一进去就扑鼻的书香味道,因为这个时代采用的是活字印刷技术,所以那股墨香非常浓郁。邹燃如进宝库,东摸摸西看看,不亦乐乎。

刘全和赵毅就觉得无聊透顶。特别是邹燃还喜欢往历史类书籍里钻,这就更让赵毅觉得无聊,在大学里他们就已经看够书了,现在当了几年兵,对这些书实在兴致缺缺。

刘全道:“邹燃,你自己在这里看吧,要啥书自己挑,我们先回家看一看,到时候咱们各自回家!”

邹燃摆摆手,也不说话,他被手头的这本《大汉帝国历史》给吸引住了。

赵毅一看就笑道:“又是个书呆子。别管他,丢不了。咱们走吧!”

于是他们离开,留下邹燃一个人在德云书社看了个不亦乐乎。

邹燃的看书速度很快,说是一目十行也不为过,而且记忆力超好,看过一遍的书几乎不会忘。这点邹燃以前没有发现,到了这里才惊觉自己的这种能力。如此一来,他更加不愿意离开德云书社了。不断翻检着自己感兴趣的书,各种各种。他要全方位的了解这个时代,读书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后来,他甚至恨不得搬到德云书社住下算了,可是人家掌柜的不同意。

只不过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邹燃就把《大汉帝国历史》给看完了,这时他才知道,他所知道的历史是从汉高祖时期开始改变的。而且是从汉高祖鸿门宴之后开始。种种迹象表明,汉高祖就是一个穿越者。因为是汉高祖发明了印刷术,造纸术,指南针,火药。四大发明齐了。本来应该发生在汉高祖身上的“白登山之围”也没有发生。凌烟阁也是汉高祖搞出来的。但是邹燃发现,这个汉高祖似乎对政治方面一窍不通。他并没有对原有的政治制度进行改革,而是延续了秦朝原本的制度。军事上,汉高祖似乎也不是那么敏锐。他没有先知先觉,也没有王霸之气狂震让群敌俯首称臣。

汉圣祖出现之前,除了这些技术上的革新外,汉帝国的本来历史并没有太多改变。汉文帝、汉景帝、汉武帝、汉元帝纷纷出场。对匈奴的打击也一如既往。

在德云书社众多的书籍中还有大量关于汉高祖的野史。野史上说了几件引起邹燃关注的事。比如其中一件是高祖常常做梦,梦见自己在一个铁做的大盒子里,手里抱着一根铁棍,头上带着一个褐色的帽子,耳边有哐当哐当的声音。身体在不断前进。又比如高祖还梦见有地裂山崩的声音,甚至有很多“暗器”发出嗖嗖的声音射过耳边。特别有趣的是,高祖还梦见自己拿着一个红本子,跟一大帮人站在一个巍峨的城楼前高喊“打到帝国主义”……

一切的一切让邹燃愕然,他已经可以断定,这个汉高祖是个穿越者,而且很可能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人,参加过现代战争。更可笑的是,这个汉高祖应该是个半穿越者,穿越记忆只觉醒了一半。算是个半穿体。

历史的真正改变要算在汉圣祖出现之后。这个汉圣祖就是个名副其实的穿越者了。如果邹燃没记错,刘宏是汉灵帝的名字。但穿越者刘宏窃据了这个身体,并完成了对大汉帝国的又一次中兴,不但平复了即将分裂的大汉帝国,还将帝国带向了另一个巅峰。无数三国时代的枭雄都臣服在他脚下。

看看,英公周瑜、蜀公诸葛亮、惠公荀彧、武公吕布……这些名字都是邹燃耳熟能详的。但全都成了凌烟阁中的一份子。在帝国的六十一位世袭公爵中,邹燃没有看见曹*、刘备、关羽、张飞的名字。倒是在《汉圣祖实录》里找到了他们,原来他们都参加了孙坚反对军制的战争,结果全都战死了。现在的内阁次辅冀公张功远,是张辽的后代。

看着这些威名赫赫的人到最后都有了完满结局,邹燃也不禁对汉圣祖有了一些尊敬。其实看《三国演义》的人里,很多人都会想,当时的大汉拥有这么多名臣猛将,若是没有分裂成三个国家,而是集合全部力量西征那该多好。有这么多聪慧武勇冠绝一时的人才,别说区区的西方,就算全世界也不在话下。

汉圣祖完成了邹燃心中的幻想,所以对汉圣祖的崇拜之情也油然而生。此外,邹燃对汉圣祖创立的帝国制度也佩服的没话说。同样是穿越者,邹燃就不认为自己能够做到这些。这个汉圣祖穿越前别是个学法律的吧?或者是公务员?不然怎么能设计出这么多近乎完美的法律呢?单从制度上来说,大汉帝国绝对是个完美国家!

不过想到各个府城里堆积如山的粮食,府城外却是饥民遍野的景象,邹燃又忍不住叹息。

汉圣祖设立的制度再好,历经千年也不免变形陈旧,甚至于腐败。也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竟然会出现这种情况。

本着对汉圣祖的崇敬,邹燃忽然感觉自己有责任将汉圣祖这个优秀穿越者留下的完美帝国进行改良。只有这样,才不枉费自己对他的一片尊敬之情。

可要怎样改良呢?改良是在原有基础上缝缝补补还是干脆推到重建?

这一切,邹燃都没有头绪。他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个念头,他只是为这个完美帝国如今的境地感到由衷的悲哀和惋惜。更为汉圣祖这个优秀穿越者感到不值和无奈。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邹燃现在根本不知道现在这个千年的汉帝国到底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为什么会出现如今的局面。

邹燃就沉浸在自己的空间里,一点都没发现时间的流逝。

直到店里的伙计小心地举着罩有灯罩的烛火开询问邹燃时,邹燃才惊觉自己已经在这里站了一天,翻看了无数关于帝国的书籍,但却连一本要准备文试的书都没买。

如今书社外的街上已经是万家灯火,清冷的空气吹来还带着一丝湿气。

“这位公子,小店快要关门了,不知您的书挑好没有?”伙计二十出头,显得有些无奈。

“哦,哦,好了!不好意思!”邹燃赶紧随手匆匆在书架上抽出几本书,走到店门前柜台处结帐。

付钱的时候,刚才那伙计很体贴地拿过一把油纸伞道:“公子,快下雨了,带上伞吧,这寒冬夜雨淋着了可是会生病的!”

邹燃探头看了看外面的天,果然乌云密布,黑漆漆的天边甚至闪过了几道闪电。

邹燃赶紧接过雨伞道谢:“哦,谢谢小哥,这伞多少钱?”

伙计笑道:“不打紧,这伞是本店借给公子的。下次公子来的时候记得带回来就可以了!”

邹燃立即对这个德云书社刮目相看。这个老板很有经营头脑啊。对客人如此体贴的关爱,就算下次自己不买书,为了这把伞也会再来一趟吧?一把油伞不过几个铜币,却引得一个客户的心,真值!高招啊!

想到这里,邹燃也不客气,接过油伞笑着对伙计道:“那就谢了!你叫什么名字?”

伙计含笑弯腰:“不敢劳公子动问,小可姓赵,双名九重。”

忽然一道天雷炸响,夜空银蛇乱舞。大雨倾盆而下。街上的湿气更重了。

邹燃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在店门口。伙计赶紧一把扶住,急切地问:“公子这是怎么了?”

邹燃赶紧站好身体,声音里有些颤抖地问道:“呃,敢问,你是否还有,还有别的名字?”

伙计赶紧回道:“哦,是的,家人都唤小可香孩儿……哎,公子,你的书……”

邹燃赶紧拿过书,撑开伞,头也不回的跑掉。

伙计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嘀咕道:“读书人怎么这么不禁用,一个雷吓成这样!”

※※※※※※※※※※※※※※※※※※※※※雨很大,邹燃撑着油伞急急的走在路上。脚上的布靴很快就被雨水浸湿。脚底感觉冰冷。冬夜的雨不但电闪雷鸣,还带着呼啸的寒风。让人感觉透心的冰冷。

“赵九重?香孩儿?乖乖,这不是宋太祖赵匡胤的小名儿吗?天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又是韩世忠、王世充,现在又多了个赵匡胤,老天啊,这不是玩我么?”邹燃心里呐喊。

街上早就没了行人,即使有也全都躲进了街边的酒肆茶摊。邹燃勉强走了一段,看雨太大实在无法再走,前面正好有一家店铺,他也顾不得刚才心头的慌乱,急急的冲了进去。

酒楼里人声鼎沸,湿气盈面。这是家普通的酒馆,店里的大堂挤满了人,都是一些临时避雨的路人。邹燃的闯入并没有给这个酒馆带来任何惊讶。

大堂里的桌位全都坐满了,还有两个粗布伶人兴高采烈地站在大堂的一角,正给一桌人唱曲儿。这南区这种小酒馆很多,大都也有伶人会来这里交上一两个铜币做场地费,然后四处兜售着自己那粗糙的词曲。

邹燃看见堂檐边上有些人席地而坐,跟店家要了几个粗面馒头,提溜着自带的水壶就吃喝起来。他这才惊觉自己一天滴水未进,腹中早就饥肠辘辘。于是他也绕过大堂,走到正对门的柜台前道:“掌柜的,给我拿盘酱肉,再给我三个白面馒头。”

店家是个看着老实巴交的人,赶紧应了一声,一个劲地对邹燃抱歉说道:“哎呀,实在对不住客官,您看这人都满了……”

邹燃挥挥手,不在意地道:“哦,没事儿,我在门口那寻个地方坐着吃就是,你让伙计快点就成,我这饿的已经前胸贴后背了。”

店家立即笑道:“哎,好嘞,客官您稍等,很快就好。”

果然很快。酱肉是做好的,临时切就成,白面馒头更是一屉一屉地在灶台上蒸着。

邹燃把书往怀里一塞,拿过吃食,又跟店家要了一碗白水,就走到店门口的檐角处坐下来狂吃海喝。

这时就听见大堂那边的伶人好像得了赏钱,高兴的大叫道:“客官,要不我再给您唱个最近最流行的曲儿吧?《精忠报国》,绝对带劲。”

有客人问道:“可是邹燃邹才子写的那首《精忠报国》?”

伶人笑道:“瞧您问的,当然是我们邹才子的《精忠报国》啦!我要是拿别人的忽悠您,您还不得骂我么?”

客人笑骂道:“唱吧,唱雄壮些。”说着又丢过去一个铜币。

“好嘞!”伶人兴奋地接过赏钱,挺胸吸肚,摆开架势,手里的铜钵一合,高昂的曲调就唱了出来。那唱的的确够雄壮,不过就是很多音都不是很准。

邹燃在门口听了个一清二楚,心头还颇为自喜。

嘿嘿,邹才子。奶奶的,老子还成才子了。

这时,邹燃旁边一个蹲在地上啃馒头的歇脚客问同伴说:“听说写《精忠报国》的邹才子就是写《战歌行》的那个?”

他同伴回答:“可不是么。这两首诗词已经传遍全国啦!”

“他到底是什么来头啊?写的诗词听着都这么提起儿!”

“说起来也怪,这邹才子自从写了这两首诗词之后就消失了,也不见他再出现过。听说是帝国大学的博士……”

这时旁边一人插嘴道:“不对不对,我听说是羽林卫的旗主呢!”

“对对对,有可能,若不是旗主级别的大将,谁能写出这么豪迈的词曲来呢?”

众人纷纷点头。大汉帝国的教育普及程度比较高,所以大都穷人儿时都上过学,识得字,对这些词曲文化也有很强的接受能力。而且这些人很可能都参过军,所以对这首《精忠报国》很有共鸣。

不过邹燃觉得好笑,谣言就是这么传开的,他们口中的才子旗主正蹲在他们身边喝白水啃馒头呢!

这时,有一男一女带着一身的水汽卷起屋外的雨珠冲进了酒馆。邹燃躲闪不及,还被男的脚踝撞了一下,端在手里的酱肉顿时倾洒在地上,眼看是不能吃了。

卷堂冲进酒馆的一男一女站在门口,男的一看人满,顿时朝店家大叫:“店家店家,给我们找个桌子。”

邹燃从背面看着这两人,顿时觉得这个男的很霸道。不过他的确有霸道的资本。在这酒馆里的都是一些穿粗布棉衣的穷人,而这个男的却是一身锦衣,腰缠黑色棉丝带,脚蹬鹿皮军靴,显然是一个有钱的军人!

而那个女的,身着水蓝色长裙,肩上披着淡黄色茸毛坎肩,细润的长发在脑后盘成一朵百合花状,用紫红色的绳带紧紧固定住。从背后看去纤腰盈盈一握,线条流畅优美,脚上还有一双月白色棉靴,看着娇憨可人。单单这背影就是一个倾城倾国的佳人。

没等店家回话,那男的听见那伶人再唱《精忠报国》,顿时火气,怒喝道:“妈的,到哪儿都听人在唱这鸟曲,就不能换一首吗!?”

邹燃一怔,我这首词曲哪儿得罪了这人了……等等,这声音很熟啊,在哪儿听过。

随后听见那女人说了一句话:“宇文献,别骂骂咧咧的,这曲儿有什么不好?!我觉得很好听啊!”

嘎,是宇文献!那女的,是叶冰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