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争与国家、政党、经济的关系
战争是主权国家行驶的一种集体强制暴力权利。交战双方为了国家利益、民族尊严、领土、主权、人权、平等自由,进行生死争夺、作战。这一形式体现在以国家为单位,统治阶级为代表,举国之力,发动战争机器,为达到各自目的利益,相互攻伐侵略,把自己的意愿通过战争强加于另一方。战争作为国家的暴力权,在实施时以战争机器损害另一方利益和国家主权尊严,是不平等的。任何时候,战争对于人类自身的伤害都是最大的。
国家作为各民族、联盟、政党、主权国家的最高独立权利单位,对内治理国家,保护国家、人民安全、保障法制、经济活动、社会秩序、文化等有效执行和发展。对外,在世界政治、经济、军事以及各项交往活动中,人民以各自国家为中心,以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开展国家一切对外活动,谋求国家、民族和自身利益。
在以国家为中心的各种活动中,利益诉求、所达利益、利益再分配、自身利益以及所追求的政治地位、影响力不可能都按照自身意愿实现,导致形成国家层面的不平等,有时这种不平等转化为矛盾,这时国家间就会展开竞争、较量。当一方想获取更高的利益,就意味着另一方就要让步。一旦其中一方诉求过大,驾驭不了这一矛盾,事态就会升级恶化,引发对抗或战争。
战争,自古以来都是国家实现利益、争霸最暴力最直接的一种方式。大国为实现自身利益或吞并别国领土发动对弱国的侵略;相对弱小的国家,为谋求更高的政治权利和国际影响力、打破大国既有的势力范围和争取自身利益,战争都是双方的备选手段。在国家利益的追求中,有时还会超越国家这一政体,不同国家结成各种利益同盟,共同对外,以实现自身或双方利益,这种同盟,有时是几个强国之间组成共同体,进一步拉大实力,有时是几个弱国组成同盟,增大实力以抗衡大国威胁,弱国之间的结盟更具有地域性。大国通过战争方式,往往能够达成其预定的目的,进一步巩固提高国际地位,小国在战争中所付代价更大,往往失去更多;国际社会对大国的战争行为约束力不大,对小国的战争行为制裁手段和威慑手段很多。所以,国家间矛盾无法调和时,大国就会动用非和平手段、战争权利解决争端。
国家间的平等交往,建立在国家实力上。实力不对等的国家间,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平等交往。在世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项交往中,主动权和优势掌握在强国手中,弱国处于从属支配地位,实力大小决定利益分配不同和话语权的大小,注定都以强国为主。对于弱国,落后了很难改变与强国交往中不平等的关系,在交往中,往往弱国更需要与强国开展合作、交往、学习来提升自身科技、工业水平。为了使国家进一步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让本国人民生活更美好,弱国有时要适当牺牲自身利益换取强国资金、科技支持,谋求国家不断进步发展。
战争的主动权掌握在强国手中。工业革命以后,自从热火力作战开始,国家的强弱不再仅仅以经济实力、人口数量、国家领土面积计算。反映国家强弱的重要指标是工业信息化水平和核心科学技术的先进程度。最直接的体现是工业信息化以及科学技术的军事化应用。特别是在局部战争中体现更为深刻,局部战争中短时强大的军事进攻能力,可以快速的决定局部战争的胜负走势。如果平时不备战,不能及时把经济实力转化为军事实力,加强军事力量建设,发生入侵战争时经济建设成果就没有保障,也许因为战争,经济成果也会再次毁灭。士兵的多寡、国土面积的大小对于现代战争没有关系。虽然国土面积广博,可以分散入侵之敌,有战略纵深,人口数量庞大,可以提供无穷兵员,但是单纯的数量型军队,在高科技武装的敌人面前已经变得越来越没有抵抗力了,只会过多增加自身的伤亡,对高科技武装的敌人影响甚小。世界军事史上,最典型的列子是二战时德国、日本凭借先进军备,一度横扫欧亚非大陆,以较少的人口和国土面积,蛇吐象,第一次大规模长时间证实先进军事科技武装的军队的先进性。
战争的残酷性和结局的严肃性,意味着交战双方可以动用一切国家力量,采取一切国家手段实现胜利目标。在两个实力对等的国家战争中,由于双方实力相当,任何一方都很难快速战胜对手,容易陷入持久战中;实力强弱两个国家战斗,实力弱小的一方也不会束手待毙,不能取胜也要最大限度的消耗对手,把战争拖入长期战斗中,以时间换取胜利。前面我们说过,体现战斗力最重要的指标是工业信息化及核心科技水平,但是经济实力、人口数量、国家领土面积也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计算参数。二战时期,波兰、法国都是工业国家,但是面对德国更为优势的闪电战,毫无还手能力。中国作为弱国,面对日本法西斯的侵略,以国土纵深和人口优势削弱日本法西斯的战斗力,付出比敌人更为惨重的代价,赢取了最后的胜利。
战争没有绝对的赢家,胜利建立在对实力的理解、对过程和结果的理解上。战争是把双刃剑,虽在战争结果上分输赢,但在影响经济发展,对交战双方人员死伤上都是一样的。对于战败国在经济、民族尊严、士兵、国家领土具有很强的破坏性和改变。而对于战胜国,每次战争无形中也是一种国力削弱。战争的成本自古就很高,从备战到作战,对于双方经济、国力都是消耗,影响经济发展;作战双方军民互有死伤、国力消耗,虽然相对来说实力弱小的一方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更大,但是对于胜利者要想控制人员伤亡和直接军事损失,前期就要投入更多资金进行军事力量建设,战时投入更多更强的军事力量以求压倒对方;战争对人权的剥夺,对自由的束缚,对尊严的践踏,使交战双方,军人和人民都一样感同身受,特别是战后,因为战争造成两国人民思想心里互相仇恨,需要很长时间化很大力气才能化解。历史上很多国家通过战争统一国家、抵御外敌入侵保证国家领土完整,但也有很多国家因为战争从而削弱实力,致使国力下降。两个强国之间的战争,由于双方攻伐手段军事力量基本在一个等量,对双方的破坏力基本相当,这一等量级国家之间的战争,任何国家都不会接受失败,很容易发展成为长期战争,除了军事力量本身,更关键的因素是经济实力和核心科技能力的强弱,以及民族的韧性;两个军事力量一般、国力偏弱的国家之间战争,其战争的发展容易受外部势力干扰,而发生变化,虽然双方打击能力相同,但由于受其军力限制,破坏力一般,往往攻守较为平衡、推进缓慢,而一旦外部强国干预,往往战争结果发生改变;强国和弱国的战争,战争从一开始就呈现一边倒态势,其他国家要是不愿帮助弱国,战争将按强国的节奏结束,对于实力弱小一方,除了被侵略挨打外,结局往往都代表一个政党统治的终结。拿破仑一世用战争使法国成为欧洲大陆不可一世的帝国,但也因为入侵俄国失败遭遇铁滑炉。这场战争,虽然拿破仑的法国军队一度占领了莫斯科,俄国遭受巨大损失,但是最终俄国把法国军队赶出了俄国,俄国抵御外敌入侵的目的达到,而法国占领俄国的战略目的没有达到,所以俄国取得胜利。九十年代后,美国发动的几场不对称的局部战争,战争完全按照美国计划进行,美军以很小的伤亡,快速的赢得了战争。
战争之于国家,从古至今都是生死大事,关乎国家存亡、民族尊严、领土完整、人民的生活与生存,是任何国家、民族的最大利益体现。对于战争,国家有权发动一切力量进攻或抵抗,捍卫国家尊严。战争是一把双刃剑,可以使一国变得强大,也可以使一国削弱或灭亡。所以,通过战争可以对世界格局进行洗牌,使国家实力变化,改变影响力排名。第二次世界大战,改变了各国实力变化,重塑世界体系,对世界格局和各国政治地位进行了从新排位划分,影响深远。战后,美国、苏联成为世界格局中的两个超级大国,英国、法国由于同盟国的胜利,尽管整体实力相对下降,不可否认再一次奠定了其大国地位。德国、日本作为法西斯战败国家,一度国际地位一落千丈。但是由于战后,美苏争霸,两个阵营间冷战的需要,德日两国抓住发展机遇,凭着其自身完善的工业基础,和民族性格,两国再一次崛起。虽然有国际条约限制两国军事力量发展,两国武装力量不多,由于其二战以少战多,侵略世界的恶名赫赫,以及现今先进的工业科技力量,经济实力,德日又一次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强国。而在近代史上,饱受侵略的中国,作为二战战胜国,真正奠定大国地位是在朝鲜战争以后。二战后中国作为战胜国,由于自身经济工业基础薄弱,国际影响力不大。朝鲜战争打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后,中国国际威望地位和国家影响力得到提高。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全面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家工业、科技、军事都有长足发展,作为联合国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正在向世界强国行列迈进。然而,战争在重塑世界格局的同时,带给人民的灾难同样深远,人民流离失所,生命、生活、自由没有保障,国不安,家无所,人命溅。战争实为人类最大的浩劫,人民最痛苦的根源。所以国家、统治阶级一定不要轻易发动战争,维护和平与人民安乐。
国家的基础是人民,维护国家机构运行的是各国的统治阶级。各国执政党、政体、国别、方式都不一样,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君主立宪制、世袭制。作为主要以领土范围确立的国家形式,其运行都由各国统治阶级执行。所以统治阶级就代表了国家利益、形象,是国家利益的维护者和执行机构。统治阶级对内管理引导民众进行生产建设,开展经济发展,创造社会财富,建设国家;对**加国与国之间的合作、交往、经贸,获取利益维护国家权益。而统治阶级作为国家的代表,其行驶国家权利,维护国家权益,战争这一“暴力”权利也被以强制的方式使用。侵略、杀伐,对人、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毁灭性,战争的破坏作用往往被统治阶级所忽视弱化,他们所追求的是需要达到的目的---国家利益。
战争是国家行为,是统治阶级以国家名义行驶的强制暴力侵略。国家行为,最简单的理解就是国家组织的统一行动,而战争是国家统一对另外一国的军事入侵或者统治阶级对本国另一统治势力采取军事行动;是使用军事手段使另一方服从自身意愿或者为了打垮另一方而进行的战斗;是代表国家利益的统治阶级,以国家名义发动的强制暴力入侵行为。如二战时,前期中国没有对日宣战,但是日本也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对中国进行侵略,是战争行为;日本偷袭美国珍珠港,没有对美国宣战,也是战争行为。行为有很多种,人有行为,动物也有行为。打架,恐怖袭击,恐怖组织暴动;国家间的经济、政治、文化交往都是行为。前者有暴力,但是不具有国家性,后者代表国家,但这些行为是为了促进双方文化经济交流发展,不具备侵略性质所以不能叫战争。军事入侵是战争,但是现代战争早已超越军事行动这一属性。金融、贸易、网络、舆论、经济、法律等等都可以成为战争手段。国家间的贸易战、金融战、网络战、经济制裁等虽然没有军事斗争那样硝烟四起,相互攻杀。看似不激烈,没有直接侵略国土,有时回击还找不到着力点。但其对国家对经济对生活的影响和战争一样,也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实力,对另一国实行不平等的干预的国家侵略行为,其目的和战争目的一样。。相对于军事入侵,此类行为又较为隐蔽,对人造成的侵害不直接,破坏性缓慢。具体来说贸易战、金融战、网络战、经济制裁等,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不是直接军事行动,但是具备军事行动一样的破坏效果,对国家的经济、政治、人民生活的影响不亚于任何军事入侵。特别是全球化的今天,强国通过经济制裁,就能影响世界格局。如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俄罗斯经济的制裁,使俄罗斯原本不景气的经济雪上加霜,俄罗斯虽然继承了苏联的强大军事体系,却无力发展更生武器系统,其威慑能力不断下降,战力被削弱,西方国家利用经济制裁手段达到军事进攻都不一定能达到的目的。针对国际上这种行为,主权国家一定要及时有效的进行回击。除了应用相同的手段以外,还要有使用军事力量等强制性措施进行反击的勇气,如果以相同的经济手段反击,面对经济上的不平等,没有核心科技竞争力的国家,注定会失败于经济强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