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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合一

虎符这种东西,合二为一才算完整,也唯有在完整状态下,才可以号令千军,莫敢不从。

古代封建王朝一般在和平时期,虎符都是一分为二,一半掌握在帝皇手中,一半在将军手中,这是一种挟制的手段。等到了战乱时期,帝皇将虎符拿出来,便可号令将军替他打仗。

当然,到了现代,虎符变成了一种文化,而且还是小众文化,只有少部分的专家学者会去研究虎符这种东西。

在古董市场上,虎符也并不热。古董这行业,热不热,看造假仿造知道了。殷参身在这一行,自然明白。但跳脱古董这一层面,拿到风水这个行当来说,虎符有了另外一层含义。

他曾经在爷爷的风水手札里看到过,虎符,是集结了千万将士的夙愿而成的。一个国家或者军队消亡,属于这个国家或者军队的虎符便会提前消散。这可以理解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挡灾,也可以描述成预言。

而能够流传下来带着夙愿的东西,不是至宝是邪物。

他起先是没有往这方面想,也是那血玉上氤氲的气太斑驳,所以才放任那个男人将血玉带走。后来红毛带着他去医院看到洪父的胎记,殷参才想起来了。

鱼符成为血玉,这本身是一种十分诡异的现象。甚至是不是这血玉如此通透……是不是那血沁本是……真血?

殷参说不好。

眼见黄符最后一个角一点点地贴合在血玉胎记上,殷参终于收了灵力,而他此刻后背上的汗液已经将內衫染湿,他不由地倒退一步靠在雪白的墙壁上才让自己站立住。

可即便是如此,他的身体也实在太重了,眼皮也有些耷拉下来,殷参最后抬眼,只看到陆皆担忧略带困惑的双眼。

睡一觉好了,他这样告诉自己,然后顺遂地进入了黑甜。

陆皆弯腰将殷参抱了起来,一眼都不看床上已经恢复如常呼吸的人,径直打开门看到门外洪家两兄弟纠缠的身影。

“还活着,进去吧。”

既然是你的期望的话,陆皆看了怀中脸色苍白的人,不太理解他为什么要耗损本不多的灵力去救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算是不救,那又如何?

啊,真是疯了,他为什么要去考虑这么多,只要这般好好活着,不好了吗?或许他应该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做。

脸上却是一贯的优雅,他甚至走到值班室里对着护士一笑,才开口说自己的朋友晕倒了,需要休息挂水。

殷参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外面已经全黑了。手臂上也有些凉凉的,他抬眼看了看……“别看了,你怎么又把自己整进医院了?不是最不喜欢医院了吗?”

是不喜欢啊,殷参抬头看了看:“我家阿皆呢?”

三言朝天翻了个白眼,他一下课赶过来了这么个大活人难道不够吗!“说是给你做饭了,话说你俩到底什么关系啊!”这一天到晚形影不离还自带做饭兼职保镖的,他很难不怀疑什么好嘛?!

“哦,你不是看过我写的小说嘛,《天下无双》啊!”

“什么?!”三言差点没站稳:“你不要开这么大的玩笑!”

“哦,我是开玩笑的。”说真话都不信,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有病!活该你住院!然后又想了一下,再想想陆皆的样子,三言的表情越来越好看了:“你不会……”

“我什么?”

“你不会以陆皆为原型写的《天下无双》吧!你这样不怕人家看到打你啊!多大仇啊,写人家那么惨!”虽然他是看得挺爽的,话说:“你到底什么时候更大结局啊?”

殷参绝倒,也不辩驳,摆了摆手:“哎呀,这个不重要下次再说,看到我白天给你发的短信了吗?”

这个很重要的好不好!而且高三狗难得有时间消遣一下,你这不上不下让人很不舒服的:“看到了,所以我下课才过来的。”

“怎么说,小三子?”

“别叫这个,不过我也不知道你是好运还是带衰了,这种传说中的东西你也能遇到,也是运气了。”三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他一个高三生在课堂上发个消息容易嘛他:“这个东西,不算邪物,也不是宝物,怎么说呢,这是一种成夙愿的东西。”

“血玉,鱼符,抑或是其他,都是一种承载物,最重要的是它承载的东西。”三言指了指照片上洪父的胎记:“其实这个我也是在典籍中看到过,这种状态,其实已经是第二状态了,你现在用金刚龙虎符强行压制,并不是长久之计。而且这种东西,毕生都在追求达成夙愿,一旦开启第二状态,如若无法完成它的夙愿,将会——啪!”三言做了一个一拍两散的手势,很明显,想要将胎记消去,首先要找到源头,才能对症下药。

“我也知道啊!”这个殷参早知道了,可是如果不用,估计现在是人命一条了:“而且现在很尴尬的是另一块血玉碎了,按你的说法,既然血玉只是承载物的话,那么它现在承载的东西……去哪里了?”

“这个是我要说的,根据记载,这种时候,一般都是近原则。”

近原则?!殷参眼神一凛,终于知道李大叔身上的死劫源自哪里了,时也命也,最终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所以你该知道怎么办了吧。听说在那之前,已经有两个民工遇害了,还十分蹊跷,应该是这东西所为。所以啊,这种东西,不能说好也不能说坏啊!”三言摇了摇头,拎起旁边的书包准备离开:“算算时间,你家阿皆也快来了,我不打扰你了。还有那个承载的夙愿,你还是尽早解决,既然血玉主动选择了洪董事长并且融合成功,那必定是有渊源的。记载这么多了,好好干,组织上看好你哟,少年~”

殷参一个枕头扔过去:“滚吧,上学狗!开学考成绩怎么样啊?”而且最重要的是,云阳楼阁这篇地方,怎么好端端挖出血玉了呢?

回应他的是一个摔门而去的身影,卧槽不谈成绩我们还是好朋友啊!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英语这种东西,简直无法理解。

“进来吧,不要探头探脑了。”那一撮红毛这么明显,他真的很难不发现啊!

红毛果然耷拉着毛进来了,他自觉没有脸见大师大哥啊,可是又十分担心大师大哥,在确定父亲没有事情被父兄混合双打后,颠吧颠吧跑过来了。

他微微抬头偷看殷参,半晌才楞出一句话来:“大师大哥,你……没事吧?”

“没事你要给我吃溜溜梅吗?”殷参并不生气,事实上这样的事情他早经历过很多次,不信不信,信信,不信滚,殷老板是这么大气。

“什么?”

“……”

“那个大师大哥,真的很对不起!我爸爸刚刚已经醒了,身体一点事儿都没有,我大哥……”

“不用说了,我不会在意的,你大哥只是难以接受而已。”

“不,大师大哥你听我说完,错了是错了,大师大哥不要这么好欺负,虽然他是我大哥,但是我还是要大义灭亲,他明天要和我老爹一起过来道谢,你一定要狠狠宰他一顿!”说罢还点了点头,一副自己也很赞同的模样。

殷参一楞,继而一笑,这性格倒真是风风火火,铁面无私啊!

“嗯,了解。”

气氛,一时正好。

这个时候,陆皆也正好过来,刚刚好,不早不晚。

殷参并不喜欢住在医院,可现在天色已晚,也不好办理出院,稍微将一下,来回折腾也挺麻烦,虽然他这个病,算是华佗再世也治不好。

第二日,果然如红毛所说,殷参刚刚整理好衣衫听到了敲门声,打开门看到红毛缩在后面,前面是洪岳林搀扶着洪父。

“感谢殷大师救命之恩,大师身体如何?”洪父昨晚做了全身的检查,除了背后的黄符不能揭下来外,其他一切都十分正常,今日可以直接出院了。明明昨晚已经确认断气三个专家都救不回来的病人,隔天身体棒棒哒可以出院,这简直是……奇迹啊!

只可惜这位病人有权有势,医院不好强留,只能多做一些检查。

“大师,昨天是我不对,对不起。”说着便鞠了一躬,他昨天的态度确实不对,要是他知道殷参这么能耐,昨天他肯定跪下叫爸爸啊!(所以其实叫爸爸什么的,果然你和红毛是亲兄弟啊,只是叫爸爸的条件不一样罢了。)事实上,他昨天的世界观才刚刚被刷新过一次而已,以前虽然说相信,也只是相信家人而已。然而小弟这回……是真坑爹啊,坑完爹又坑了一把兄长,随即恨恨地看了一眼缩在后面的小弟。

经历这遭,洪岳林完全是心悦诚服了。

一眼地狱,红毛缩得更加厉害,他真的……只是好心啊qaq!

“无妨。”

“确是犬子的错,大师今日可是要出院,不如让我请大师到东来居……”

殷参却摆了摆手,你请我吃龙肝凤髓我都吃不了,还不如回家和阿皆吃饭:“这个先不忙,我能问一下洪董,您最近有没有惹上什么仇敌啊?”

洪父一楞,继而苦笑连连。

**

“李大叔,你感觉怎么样?”不同于洪父被附身时昏迷住院,李大叔那半块可能是由于被动附身还是什么原因,即便也在李大叔的胳膊上形成了胎记,可胎记很浅不说,他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也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只是因为个人原因失手打碎了血玉,他心中既愧疚又庆幸。听到殷参这么问,他好歹有了些反应,摇了摇头,却没有开口说话。

“李大叔,我并不是在逼你,在火车上遇到你的时候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你还记得我曾经在你下火车的时候提醒过什么吗?”其实那时候,只是小小的隔阂,殷参只以为是破财或者是小病小灾的。

提醒?李大叔的记性并不好,但不知为什么却一下子记起来了,他让他别来郾城,去隔壁聊城!早知道……早知道……心理防线崩塌,李大叔摸了摸眼角的湿意,开始诉说这一对血色鱼符的由来。

云阳楼阁开工是在大年初八,而刘全有和李大叔却是在大年初六来干活了,因为有东西需要装卸,所以他们提前来上工了,毕竟可以多拿钱。刘全有是个光棍,过年自然不回家。而李大叔是因为家里急需钱,过年聚会在钱面前,不那么重要了。

一起干活的还有几个工友,有钱拿,大家伙儿兴头都十分不错。

到了晚间,刘全有和李大叔检查工地设施,却看到有个黑影闪过,他俩连忙去追,却是什么都没有追到。两人奇了怪了,再转头,看到旁边的地基被人挖开了。

两人吓坏了,万一人家赖在他们头上怎么办,这地基挖开可不是什么小事,商量了一番,两人一致决定合力将坑填上。可是刚要下铲子,却发现下面的土都是松软的。

刘全有不知是鬼迷了心窍还是什么,便用铲子往下戳了戳,一戳,戳到了两块玉。这两块玉,是那对鱼符。

他立刻便见财起意,毕竟是挖出来的无人之物,刘全有当场说要平分,李大叔不答应又没有法子,两人不欢而散,最终鱼符还是一人一枚。

李大叔觉得这玉来得诡异,他是个老实人,老家也有流传血玉吃人的传说,他实在害怕,将血玉随便包了包,换了个地方又将玉埋了起来。

接下来,殷参也知道了,那刘全有带着血玉来了古董街,只是可惜没人收他又带了回去。有的掌柜的拒绝时说少了一半,不成双不成对的虎符不收。

刘全有打起了另外一枚的主意。只可惜李大叔口风很紧,咬紧了说丢了,刘全有也没有办法,甚至因为刘全有自己的不小心,他手中的血玉被另一个惯偷工友偷走了。

这个惯偷,是死去的第一个人。

而紧接着,刘全有寻回血玉,成为了第二个人。

等到刘全有出事,他实在是害怕极了,左想右想都不对,想着白天年轻人的话,半夜像是被迷了心窍一样起身去挖玉。只是他自己也记不太清具体埋在哪里,所以挖了好几个坑才挖到。

殷参听李大叔讲完,脑袋里很多东西串联了起来,最终定格都是:“李大叔,你确定真的看到一个黑影在挖东西而不是埋……东西吗?”

闻言,李大叔一楞,不太明白,却摇了摇头。

这下有些难办了,这血玉明显是有人故意埋在云阳楼阁地基里害人用的。只是被两人误打误撞提前触发,云阳楼阁还没造好人命连连,这名声传出去,谁还会来买房子啊?

这种手段,难道是商业对手?

殷参摸了摸下巴,对李大叔道:“李大叔,你还记得你们挖出血玉的地方吗?方便带我去看看不?”

“好。”

殷参是一个人跑来的,工地因为出人命的关系早已经停工了,工人们也早放假回家,两人走在坑坑洼洼的工地上,忽而听到了一阵挖掘机启动的声音。

正是下午一两点,太阳在头顶,郾城的温度本很高,按理说这种时候应该会觉得热才对,可是殷参却觉得十分阴冷,一种深入骨髓的阴冷。

他心道不好,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正好看到一台颤颤巍巍的挖掘机笨重地驶过来,而且越来越快,像是要失控了一样。

“这……怎么回事!”

李大叔当场被骇住了,他视力好,站的角度正好对着挖掘机驾驶室的方向,定睛一看,驾驶室里哪里有人!!!

正是话音刚落,挖掘机已经到了眼前,铲子已经高高扬起,这事情真是——殷参这次出来的匆忙,身上除了不离身的匕首之外,什么都没有。他看了看李大叔站立的方向,大声喊道:“跑!”

自己则腾空而起,一脚便踏在了铲子之上,又是凌空几个飞跃,眼见下面的李大叔被挖掘的铲子追得满地滚,殷参干脆一个转身,朝着摇臂利落地挥动自己手中的凤骨匕首。

铲子与机身的连接瞬间断开,铲子受地心引力下坠,殷参赶紧跳下去拎起地上滚的李大叔一个飞跃。瞬间烟尘漫天,一声沉闷的落地声,铲子落地。

挖掘机却仍然在工作,只是这回受力面积小,殷参将李大叔放在沙包后面,转身又凌跃几步,一个眨眼上了挖掘机的驾驶室顶上,看的李大叔眼睛都直了。

这是……武林高手在现代?妈呀,威压钢丝在哪呢!?

殷参却无所顾忌地直接蛮力切开了挖掘机的顶部,一股熟悉的土腥味扑鼻而来!这熟悉的黑气聚顶,这不是他火车上遇上那同款怨灵吗?

但事情已来不及他细想,殷参一把攀住车顶荡了下去,车子里操控挖掘机的怨灵已经发现了他,黑色的丝缕已经从车顶蔓延出来,他一把挥下匕首,口中开始喃喃自语,没有符咒,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这种没有灵识的普通怨灵还不算难消除的,是现在!殷参将灵力附着在匕首上,匕首承载符咒之力,瞬间划破怨灵的攻击直达怨念之体。

一瞬间,一股难闻的烧焦之味四散开来,殷参有些脱力地坐在驾驶室里,手中是一枚已经半消散的青色玉阙。

他微微一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玉阙和那火车上已经消散的那一枚是如出一辙的。

这洪家,可能是惹上大麻烦了。

同一时刻,郾城市中心一五星级酒店的顶层套房里,有一道士坐在床上,无端端便被逼得吐了血,血味在房间里蔓延,他抬头看了看外面灿烂的阳光,脸上阴狠得仿若八月的雷阵雨。

找了帮手又如何,血玉已经附体,虽然只弄了洪奸人一个,没把那个死民工弄死,算他走运。

**

“是这里?”

“对,是这里,这里是地基的边缘,我记得很清楚的。”工地上的地基都是不能随便动的,他刚来的时候被科普过,自然记忆比较深刻。

殷参闻言蹲下来,碾了一把地上的土,随即眉头有些发皱,最后眯着眼睛看了一眼云腾雾绕的工地上空,转身走。

“李大叔,最近有空吗?我请你喝酒啊!”

……这转折会不会太快了点,李大叔接受不能,愣愣地点了点头。

“还有,最近几天最好别来工地了,如果遇到事情,去警局找一个叫刘正的警察吧。”

正在办公的刘正猛地打了一个喷嚏,心想谁在想我。

回家的路上,殷参给红毛发了条微信,顺便把半块翠玉拍照发了过去。

红毛很快回了一个大大的惊恐和尖叫过来,殷老板十分满意,回了个速到乘风阁的信息收起了手机。

其实,他真的不是瘾少年。

“你又动武了?”

陆皆站在乘风阁的门口,因为收敛了身上的气质,他的存在感很小,来来往往很多人,很少有人会去关注他,即便偶尔有那么一两个灵力充沛的人发现这家小店门口站了一个超级无敌的大帅哥,下一秒又会瞬间忘记,匆匆而来,匆匆而往。

有些人,不管站在哪里,都会变成风景。这句话殷参原先是不相信的,但现在……好吧,如果陆皆站在臭气熏天的垃圾堆里,他可能不会觉得这是一场风景。不过……怎么说呢,老街,阳光,陆皆,这样一幅安宁的场景,只有他一个人看到,这种心情,其实还是挺爽的。

殷参美滋滋地走进,刚要打招呼,这么来了一句。

殷老板瞬间秒怂,总觉得出门干架回家被爸爸数落黑历史的感觉,不妙!

默默举起爪子:“我可以解释的。”

“好,你解释吧。”

“……”

最后,还是殷老板能屈能伸,上前丝毫不顾对方的冷气,拉着人往里面走,黎川探头看了看,最后又坐回了柜台里,哎呀呀,阳光这么好,他肯定是什么都没有看到呀~

“是这样,我是真的去消食的,阿皆你中午做的饭菜实在是太好吃了,你不知道,你没有来之前,我从来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每天苦逼逼吃咸菜,手里捧着窝窝头,人生都是灰色的……”殷老板唱作俱佳地开始跟着陆皆转。

陆皆有些无奈,本来只是随口问一句,自己也没有发现出口竟然有些生气,不是说最自私吗?怎么老是用自己的灵力去救别人,不是知道自己身体不好不能逞强吗?

“殷参,你有没有想过我以后该怎么办?”

额……“不是你自己决定吗?”怎么突然这么问,难道我家儿子要离家出走?!殷参瞬间站直了。

“我不可能一辈子都和你住在一起的。”这个世界的人,不过百岁的寿数,生老病死,都是轮回。更何况你以后还要娶妻生子……

“为什么不能?”殷老板很伤心。

……不要一副他好像负心薄幸的样子好不好,陆皆失笑:“我不可能给你当一辈子的伙计。”

为什么不行!?

好吧,确实不行,他写的主角如果只当伙计,那确实太浪费了。

“而且你也已经招到新的伙计了,不是吗?”

……殷老板对手指,那是掌柜的,不是伙计。

“那你想要做什么?想去上学吗?还是想……做生意啊?我很有钱的!”殷参拍了拍钱包,表示自己是个金大腿,缺个腿部挂件。

本来觉得是在谈论正经的事情,可最后还是偏到不能再偏,魔君大人不由失笑,终于忍不住错乱殷参的呆毛:“不用,你只要拭目以待便可。”

他陆皆想要做成的事情,还没有做不成的!

“好!”殷爸爸想了一下,最后还是开口:“那你不会搬走了吧?”

……这个是重点吗?

“你总要娶妻生子的,我长得这么好,你不怕你妻子移情别恋吗?”陆皆有些玩笑地说着,只是谁又知道他是真的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呢。

原来是担心这个啊,殷爸爸安抚下自己的小心脏:“也是说,只要我不成婚,你不搬走,是这样吗?”

是这样,没错。

“阿皆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我这样的身子,怎么可能讨得到老婆,这个年代男多女少,一女更是百家求,我眼光又这么高,肯定是注孤生了!”而且他从小冷心冷肺,没喜欢过任何人,三言差点以为他是同性恋。不过最后因为一个事件去了趟gay吧,事实证明他对男人也不感兴趣。

反正一个人的生活也是过啊,殷爸爸完全不在乎这个。至于殷家的传承,他爷爷也没一定要他传给有血缘之人,只要不断可以了。

陆皆皱了皱眉,莫名不喜欢对方这般贬低自己,在他看来,殷参比这个世上庸庸碌碌的很多人都活得自在,只是因为受制于身体才不得不压抑天性。

“那是她们没眼光。”他想了想,又加了一句:“你很好。”

殷爸爸一脸满足。

红毛看到图片跟吓掉了魂魄一样地叫了起来,他这两天一直呆在家里陪着自家老爹,看到图片立刻献了上去,父子俩一合计,立刻开车到了乘风阁。

然后喝茶坐立不安等了好久才等来了有些懒散心情却很好的殷参。

“咦?你怎么来了?”

“……”不是你让他来的吗!图片为证啊!红毛怒掏手机,最近他坑爹坑得实在太惨,差点把自己老爹的命都坑没了,所以比较乖觉,没敢太过放肆。

哦,记起来了,殷参走到主位上,从怀中掏出那半枚碎玉推了过去,红毛立刻倒退五米,秒怂躲在了爸爸后面,他又想起了被翠玉支配的恐惧。

洪爸爸自觉丢脸,干着脸开口:“殷大师,这枚翠玉是在何处被发现的?”

“在云阳楼阁的工地上。”

“这……”洪爸爸心里也十分糟心,他甚至已经有些后悔做这个工程,钱少赚点少赚钱,弄得人命官司一堆,自己也险些去了,这段时间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

“洪董,我知道你心里很清楚,我并不是不想帮你,在医院我说得很清楚,这件事情只有知道源头才好解决。”殷参并不耐烦这个,索性快人快语一口气说完:“现在说明,对方很早之前在布局,你即便想要以命抵命,你要置你两个儿子于何处?”工地上两个民工的命又算在哪里!李大叔又该如何!

你们的命是命,别人的命不是命了吗?殷参不喜欢这套理论,小时候他体弱多病,总有人对他说,活得这么辛苦又这么耗损灵物,不如死了算了,免得拖累你爷爷还浪费天材地宝。

去尼玛的浪费,小爷人见人,怎么浪费了!爷爷不知道有多喜欢在他身上耗损天材地宝,他不喜欢那一套富人命贵,穷人命比纸薄那一套。

“既然你不愿意告知,那么请离开。”殷参伸出手送人:“我这人,对人不对事,我也并没有请你来,我只请了洪岳峰一个人。”

红毛有些错愕,不知道大师大哥为何一言不合直接冷脸,虽然他觉得他家老爹这副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确实挺气人,但这个时候如果他叛变,他的零用钱……

大师大哥,你一定要相信他,他是身在曹营心在汉的!

洪父一声苦笑,他又何尝不知呢!可是如果……当年是他没有照顾好她,他想要来将他的命拿走,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爸,既然您不想说,那么我来说。作为儿子,我绝对无法眼睁睁地看着您没命。”门忽而从外面被人推开,门外说话的正是洪岳林。

“岳林!”

“算您斥责我,我也要说。当年的事情,我虽然知道的不多,但我并不认为是您的错。那是母亲的选择,他有什么理由来责怪您,来拿您和小弟的命!”

“你不懂,我这条命,应该早随你母亲离去的。”

红毛:你们仿佛在跟我开玩笑?!有人可以出来解释一下吗?他家里难道还有什么秘密,为什么他活了二十年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可是母亲要您活着!”

洪父一楞,终于哑口无言。他有些落寞地转身,最后轻轻一声:“你想说说吧。”说完,径直离开了。

红毛张了张口,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被大哥推了一把,虽然很想听故事,最后还是孝心为上,追了老爹出去了。

厅内只剩下殷参和洪岳林两人了。

“还要说吗?不说我走了。”搞得他跟上赶着要去救人一样,殷参心里有些不开心,却并没有表现在脸上。

洪岳林喝了口茶,才有些尴尬地坐下,开始缓缓诉说上一代的狗血仇怨。

洪家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富起来的,洪父眼光狠辣出手又很准,很快从贫穷的下乡知青变成了有钱的老板。

但在他有钱之前,他还是一个苦逼逼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城的下乡知青。一是因为下乡期间,他在城里的父母过世了,兄长与他的关系并不好,自然不会为他的回城做活动,二是因为他……在乡下结婚了。

结果对象是洪母。

后来政策开放,洪父不忍心独自回城,放弃了分配的工作,带着洪母一起回城做生意。那个时候,洪岳林才五岁。

但即便只有五岁,他也记得很多事情。

小的时候,邻居家有个叔叔,总是会在父亲不在的时候陪他玩耍,会给他甜甜的糖吃,他那时候很喜欢那个叔叔。

只是那个叔叔十分奇怪,大热天都裹得一条厚衣服,周身经常包裹得严严实实,眼神还经常盯着他的背后看,好像他的后面跟着什么似的。

后来他长大问母亲,母亲告诉他,那是村里的阴阳先生的孩子,与她是一块从小一起长大的,虽然是个很孤僻的人,对她却很好。还说要不是你爹,可能嫁给他云云。

“哦,是吗?”

洪岳林想了想,从怀中掏出一个白璧无瑕的平安扣:“这是他曾经送给我的。”

殷参伸手将平安扣拿在手上,阳光下白玉通透无暇,他轻轻转动玉扣,似乎有那么一个瞬间,玉扣内红光乍现,宛若朝阳初生,又宛若残阳泣血。(83中文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