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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11)

(传五·八)楚师济於罗汭,沈尹赤会楚子,次於莱山,薳射帅繁扬之师先入南怀,楚师从之,及汝清。吴不可入。楚子遂观兵於坁箕之山。是行也,吴早设备,楚无功而还,以蹶由归。楚子惧吴,使沈尹射待命于巢,薳启强待命于雩娄,礼也。

(传五·九)秦後子复归於秦,景公卒故也。

昭公(经六·一)六年

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

(经六·二)葬秦景公。

(经六·三)夏,季孙宿如晋。

(经六·四)葬杞文公。

(经六·五)宋华合比出奔卫。

(经六·六)秋,九月,大雩。

(经六·七)楚薳罢帅师伐吴。

(经六·八)冬,叔弓如楚。

(经六·九)齐侯伐北燕。

(传六·一)六年,春,王正月,杞文公卒。吊如同盟,礼也。

(传六·二)大夫如秦,葬景公,礼也。

(传六·三)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於子,今则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莅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於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於上。并有争心,以徵於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

(传六·三)“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徵於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肸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复书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火如象之,不火何为?”

(传六·四)夏,季孙宿如晋,拜莒田也。晋侯享之,有加笾。武子退,使行人告曰:“小国之事大国也,苟免於讨,不敢求贶。得贶不过三献。今豆有加,下臣弗堪,无乃戾也?”韩宣子曰:“寡君以为欢也。”对曰:“寡君犹未敢,况下臣——君之隶也,敢闻加贶?”固请彻加,而後卒事。晋人以为知礼,重其好货。

(传六·五)宋寺人柳有宠,太子佐恶之。华合比曰:“我杀之。”柳闻之,乃坎、用牲、埋书,而告公曰:“合比将纳亡人之族,既盟于北郭矣。”公使视之,有焉,遂逐华合比。合比奔卫。於是华亥欲代右师,乃与寺人柳比,从为之徵,曰:“闻之久矣。”公使代之。见於左师,左师曰:“女夫也必亡。女丧而宗室,於人何有?人亦於女何有?《诗》曰:‘宗子维城,毋俾城坏,毋独斯畏。’女其畏哉!”

(传六·六)六月丙戌,郑灾。

(传六·七)楚公子弃疾如晋,报韩子也。过郑,郑罕虎、公孙侨、游吉从郑伯以劳诸柤,辞不敢见。固请,见之。见如见王。以其乘马八匹私面。见子皮如上卿,以马六匹;见子产以马四匹;见子大叔以马二匹。禁刍牧采樵,不入田,不樵树,不采蓺,不抽屋,不强丐。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舍不为暴,主不慁宾。往来如是,郑三卿皆知其将为王也。

(传六·七)韩宣子之适楚也,楚人弗逆。公子弃疾及晋竟,晋侯将亦弗逆。叔向曰:“楚辟,我衷,若何效辟?《诗》曰:‘尔之教矣,民胥效矣。’从我而已,焉用效人之辟?书曰:‘圣作则。’无宁以善人为则,而则人之辟乎?匹夫为善,民犹则之,况国君乎?”晋侯说,乃逆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