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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5章、杰森·哈里森

那是伯克!伯克·福斯曼!

尽管是手下败将,布鲁克林却不会有丝毫的小觑。

“他在调查米切尔森先生的庭审记录。”

鲍勃说道

“伯克·福斯曼已经向议会提交了全德州所有成员的评估报告,除了米切尔森先生的。”

“他称米切尔森先生的庭审记录太多,需要多给他点儿时间。”

布鲁克林皱了皱眉,道“催他快点儿。不能让所有人都等着他。”

“我希望明天下午能看到第一份新墨西哥州的成员评估报告。”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争斗,芝麻绿豆大小的权力都会面临挑战。政客的一生就是在不断面临挑战。你说你有掌握这份权力的实力,别人不这么认为,始终都会有人对你的位置发起挑战。

要么你干掉每一个发起挑战的人,要么你倒在挑战者的脚下。这就是政客的使命。

指望依靠权力吓住挑战者?

政客的第一美德是野心,第二美德就是勇气。

连挑战都不敢的政客,简直丢政客的脸。

布鲁克林不可能完全杜绝哈佛内的争斗,让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那是在做梦。只要有权力,有地位的分别,就会有斗争。

伯克重点关照米切尔森的行为甚至都算不上挑起斗争——这在政治斗争中都算是非常友好非常温和的手段了。

——什么是不友好不温和的手段?请参见布鲁克林如何赢得曼哈顿酒店会议……

布鲁克林允许哈佛议会成员之间的斗争,一定程度的斗争能保持成员的野心,促使他们不断努力,是有益于哈佛发展的。

但他不会允许过度的权力斗争,以及影响正事!

伯克的行为很明显就是在影响正事。

影响正事的权力斗争很明显就是过度的。

所以布鲁克林毫不犹豫的让鲍勃敦促伯克立刻结束调查米切尔森,离开德州,前往新墨西哥州,继续他原本的工作。

“好的。”

鲍勃应下。

两人随后又谈到了其他方面的工作内容,布鲁克林一一下达指示,由鲍勃去执行。

等鲍勃全部汇报完毕,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的事儿了。

临挂电话前,布鲁克林又问道“韦伯斯特,考虑一下。”

这次鲍勃没有回避,他直接说道“boss,我认为现在我们不适合贸然寻找人手加入,现阶段的工作量我一个人可以应付。”

“另外,韦伯斯特不适合这个位置。”

“你们不是都很看好他吗?”布鲁克林挑着眉问道。

鲍勃没在布鲁克林面前,却也能想象得到此时布鲁克林是什么神态,他无奈的说道“我跟雷的判断出现了一点儿小失误,韦伯斯特只适合成为您的法官助理,并不适合更进一步。”

韦伯斯特主动(?)提及家庭问题的事不是什么秘密,鲍勃非常讨厌韦伯斯特这种行为。

直到现在,他跟布鲁克林已经完完全全绑定到一起,他也很少动用布鲁克林的影响力去为自己做事。而韦伯斯特才刚成为布鲁克林的法官助理,就想着通过布鲁克林为自己牟利——在鲍勃看来,那就是牟利。

这种行为对鲍勃来说简直比吞一只苍蝇还恶心。

尤其联想到韦伯斯特还是他跟雷一起联名‘举荐’的,鲍勃就更恶心了。

布鲁克林哈哈大笑起来。

“伙计,韦伯斯特只是在保护自己,那是个很棒的家伙。你需要放下偏见,拿出耐心……”

布鲁克林一边笑一边拿腔拿调的模彷着。

这段话是韦伯斯特刚成为他的助理,他发短信跟鲍勃吐槽时,鲍勃给他的回复。

“……哈哈!你不是说我需要个助理的吗?你建议我再聘用一个助理的。”

鲍勃等布鲁克林笑完才无奈的说道“好吧,boss,我错了。”

布鲁克林再次笑了起来。

笑过后布鲁克林正经起来“说真的,鲍勃,韦伯斯特已经很可以了。你可以试着考虑一下。你当初对我说的那些话是对的,应该放下偏见。”

“听我说,鲍勃,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你这样优秀的,也不是所有人都跟你一样的想法。我们是为了办事,不是寻找德行品格优秀的高洁圣人。我们可以成为兄弟,并不意味着我们所有的伙伴都能成为兄弟。”

“我跟伯克还有安东尼显然这辈子根本无法成为兄弟。即便死后下了地狱——如果地狱真的存在的话,我想撒旦一定不会把我们三个关在一起。那简直就是灾难。”

“但我们现在合作的也很好,我们一起为了哈佛而努力,不是吗?”

鲍勃没吭声,岔开话题寒暄两句,挂掉了电话。

他固然明白这个道理,却不愿意承认这个道理的正确性。

他更喜欢自己跟布鲁克林相处的模式,也始终坚信自己才是对的。

对此布鲁克林只能叹一口气,无奈的摇摇头。

他有时候真的不是很能理解鲍勃的坚持,但他选择尊重。

他也没有欺骗鲍勃,是真的很看好韦伯斯特。

韦伯斯特的精明虽然令人讨厌,但那只是自己被利用时的下意识的抵触情绪在作祟,抛却这份抵触再来看待韦伯斯特,就会发现他其实很有能力。

韦伯斯特很容易就上手了自己的工作,并且出错的次数越来越少。最重要的是,他听话,又不盲目听话。

他有自己的是非观,在此基础上,他始终服从布鲁克林的命令。

这就够了!

布鲁克林并不指望所有人都以自己的是非观为基准,重新塑造自己的是非观。那简直是强人所难。

反正他很看好韦伯斯特。

挂掉电话,布鲁克林又给沃特·奥布来恩发了封邮件,感谢他帮忙调查哈里森。

做完这些,布鲁克林喊来韦伯斯特,准备开庭。

…………

布鲁克林很快收到了伯克从德州出发,动身前往新墨西哥州的消息。

下午,鲍勃带来新的消息,哈里森答应晚上见面。

周五,也就是今天晚上见面,还是周日晚上见面,看似是根据布鲁克林的时间随意挑选的两个时间点,实际上是有深刻含义的。

布鲁克林给哈里森准备了四个选项。

选项一,拒绝见面。

拒绝见面代表着哈里森对布鲁克林有厌恶感,布鲁克林虽然目前对哈里森产生了兴趣,却还不至于到‘倒贴’的地步,如果哈里森拒绝见面,他自然会选择鲍勃的建议,不再纠缠。

选项二,不拒绝但时间延后。

这说明哈里森自信自己能解决当前的麻烦,但需要集中精力,暂时无法分神,同时也说明哈里森对待与布鲁克林见面这件事很慎重,很正式。

选项三,周日晚上见面。

这说明哈里森马上就会解决麻烦,他的麻烦根本不值一提,至少对他而言只是小意思,被栽赃陷害只是他一时大意。

选项四,周五,也就是今晚见面。

这个选项具有很强烈的紧迫感。一般而言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哪怕是找工作面试,也很少当天沟通,当天就约见面。

陌生人一般至少都要隔一天约见面,这是基础礼仪。这种礼仪只有在非常熟,非常要好的朋友身上才会失去作用。

哈里森选择今晚见面,不是他看重与布鲁克林的会面,也不是他有多崇拜布鲁克林,迫不及待,想要立刻见到布鲁克林。而是他需要抓住一切可能出现的助力,就像溺水者不顾一切抓向四周一样。

哈里森的情况不容乐观!

布鲁克林答应了今晚的见面,当鲍勃开车赶到约定地点与布鲁克林汇合时,发现韦伯斯特竟然也在场。

不用鲍勃主动问起,布鲁克林就解释说他原本准备让韦伯斯特跟自己去的。

这个决定让鲍勃一阵无语。

“好了,走吧。”布鲁克林接收到了鲍勃散发出的怨气,及时道“我们只是去见一个人,其实用不着这么兴师动众,惊动我们的鲍勃·艾伦先生大驾。我跟韦伯斯特就足够了。”

鲍勃撇撇嘴,没有吭声,只是在经过韦伯斯特时,哼了一声。

韦伯斯特还像个傻小子一样,好几次想上前跟鲍勃‘亲近’一下,被鲍勃这声‘哼’整的一愣。

布鲁克林随后跟上,在韦伯斯特身边停下,指着鲍勃的背影道“搞定他,让他接纳你,真正地成为我的助理。加油,小伙子,我看好你。”

韦伯斯特有些困惑地看看鲍勃,又看看布鲁克林,连忙追了上去。

鲍勃定的与哈里森相约的地点是一家餐厅。

本来哈里森约的地点是一家酒吧——事实上不管哈里森想要约定的地点是什么,鲍勃都不会同意。

这是一种气势上的压制。

鲍勃用习以为常的,略带强硬的语气,直接无视哈里森的意见,问道“下午七点四十分,xx大道xxx号,xxx餐厅,17号桌。没问题吧?”时,哈里森就已经在气势上矮了一截。

因此,当布鲁克林一行赶到餐厅,却没有看到哈里森出现,并且一直等到距离约定时间只有不到一分钟才看到哈里森的身影时,布鲁克林没有生气,而是立刻对他产生了性质。

把见面地点定在餐厅不仅仅是为了营造气场,还有他们真的饿了有关。因此,当哈里森如约而来时,发现17号桌上正坐着三个人,桌面上则摆满了菜肴。

哈里森有些迟疑地走近,布鲁克林招呼道“杰森·哈里森?”

他一边招呼,一边放下手中的餐具,指指对面,韦伯斯特往里面挪了挪,鲍勃则直接起身让了让位置。

“坐吧,要吃点儿什么?”

布鲁克林热情的介绍道“不知道你吃不吃得惯东方菜。可以试试。”

“这家店是我的助理介绍给我的,就在他家楼下,没想到能在纽约吃到这么正宗的东方菜。”

说着,他拿起菜单翻了翻,又问道“哈里森——这样称呼你可以吗?”

哈里森点点头。

“哈里森,以前尝试过东方菜吗?”布鲁克林问。

哈里森摇摇头、

“那我建议你先从这个糖醋里嵴跟熘肉段开始。”布鲁克林说着,回头喊来服务生,点了一道糖醋里嵴跟一道熘肉段,又加了一份酸辣汤。

等服务生走了以后,布鲁克林笑道“相信我,应该会符合你的口味。”

哈里森没有按照想象中那样,战战兢兢地,提前到达。哈里森是压着截止时间来赴约的。

布鲁克林则是在17号桌旁坐下后就点了菜,并叮嘱服务生,七点四十一到,他们就要开动。

因此,哈里森进来时,才会看到布鲁克林等人已经在摆弄餐具,准备开吃了。

“也许有时间可以邀请你来我家里做客,我本人就是个非常不错的东方菜大厨。”布鲁克林自豪地介绍道“吃过的都会被我做的东方菜征服。”

哈里森点点头,身体坐的笔直。

布鲁克林不想继续为难哈里森——他是来试探虚实,考虑是否向哈里森抛出橄榄枝的,不是来买奴隶,死命压榨的。

菜很快就上来了,众人开动。

哈里森看着熟练地使用快子的三人,有些为难。

布鲁克林本身就会用,鲍勃是跟布鲁克林接触多了,耳濡目染之下学会的,韦伯斯特则是因为爱吃这家餐厅的菜,慢慢学会的——布鲁克林口中住在这家餐厅附近的同事就是韦伯斯特。

布鲁克林没有笑他,而是放下快子,又要来一双,然后给哈里森展示握法。

快子之所以难学,关键并不在于握,而在于发力。

刀叉是整个手掌包裹住握柄,整只手发力,可快子只需要拇指、食指跟中指三根手指发力,三根手指发力还各不相同。

快子对力道掌控的要求要远高于刀叉,用习惯刀叉的人已经习惯将整个手看做一个整体,一起发力,很难做到细致地区分三根手指的不同发力时机。

这也是为什么许多第一次使用快子的人明明握子正确,学习的也仔细认真,却依旧不会使用的原因。

但哈里森显然不在这个行列之内。

他仔细观察着布鲁克林的手,从各个方向,然后模彷着,不断调整手里的快子的位置。

当终于与布鲁克林的握姿一致后,他没有立即尝试掌控,而是细细观察着布鲁克林手掌间的发力。

布鲁克林演示完毕,哈里森尝试着动了动快子,用快子去夹一块排骨。

刚开始动作显得很笨拙,姿态明显还留有使用餐叉的痕迹,排骨也理所当然的没有被夹起来。

哈里森没有气馁,回想着布鲁克林的示范,又试了试。

这次就有模有样多了。

他不断调整着三根手指的发力,尝试让手掌放松,竟然很快就学会了使用快子。

而且他用快子的方法姿态与布鲁克林简直一模一样,完全超越‘能夹得起来就行’的鲍勃跟全靠自悟的韦伯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