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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飞燕之后,有军神

萧雌凰太开心了,她想到过和这个漓阳的小哥哥,逃亡回北漭的过程,会很精彩。

但是她没想到,这一路上会这么刺激。

一次次的命悬一线,一次次的与死神擦肩而过,让她第一次在死亡的边缘,感觉到了生命的鲜活可贵。

徐都要疯了,虽然他现在依然元阳未泄,还是童男之身。

可从小到大,三教九流、高低贵贱,他接触过的女人并不算少,

但真正在他心里留下深刻烙印的,却只有两个女人。

一个是那位在义县与他有过两面之缘的青衣蒙面女子。

一个就是阿史那飞燕,这个看似理智多谋,实则胆大包天的女人。

而现在,在他的心里,又多了一个让他印象深刻的女人北漭小公主萧雌凰。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徐都想把她的脑子切开来看看,这个只有十五岁的少女,她的脑子里到底装了什么?

丫头,你是把脑浆倒了,把胆汁儿装到脑子里了吧?

要不然,你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胆子啊?

徐发现,越是生死悠关的紧要时候,她就越是开心,那宛如天籁之音的笑声,就像银铃一样清脆悦耳,沁人心田。

一直到好多年之后,只要徐一听到少女银铃一样的笑声,他都会条件反射的汗毛倒竖,回忆起这段生死亡命的旅程来。

除了萧雌凰这个越是险死还生,就越是兴奋的小疯子之外。

真正把徐逼到绝路的,不是身后那一千突厥巴佐狼骑。

而是七个面覆铁甲,强出天际的红甲突厥骑兵。

这七个天杀的怪物,虽然只有三品武师的修为,可他们却将三品武师的一切,运用到了让徐也自愧不如的极致。

最可怕的是,这七个家伙,没有任何言语、手势、眼神的交流,却能彼此之间配合默契到了,七人如一人的地步。

如果是单打独斗,甚至是以一挑二、三、四、五的情况下,身负齐玄真所传绝学,有符兵在手的徐,都可以不费什么事,就解决了他们。

可对方有七个人,看起来,只是多了两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就是因为多了这两个人,让七人的实力,完成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转换过程。

徐不知道,这七个红甲骑兵,是阿史那飞燕特意为他所准备的。

他们是突厥战神阿史那奉先十四岁的时候,从三十万突厥五岁以内的幼童中,挑选出三千天姿最好之人,

倾突厥举国之力,将他们训练成了突厥战神阿史那奉先手中最强的一支王牌劲旅、天榜十强军中排名前三的十方无敌。

这七个红甲骑兵,在徐看来,他们的实力已经超出了那一千巴佐狼骑正规军,二十倍还多。

可徐不知道的是,这七个红甲骑兵,还只是十方无敌后备替补中的第二梯队而已。

在十方无敌的军中,王牌正选的盔甲为玄黑色,后备替补的盔甲为亮银色,后备第二梯队,也就是替补的替补,他们的盔甲则是赤红色。

外人以为红甲是十方无敌中最弱的,其实,红甲与银甲的实力几乎没什么差别,之所以把他们排在最后的位置,是因为这些家伙太过残忍嗜杀。

如果在刚一开战的时候,把他们放出去。固然能以杀震慑敌胆,可同时也会让自己一方的战士,被他们血腥残暴的杀戳方式所骇,进而产生厌战,甚至是怯战的情绪。

徐和萧雌凰,被这七个红甲十方无敌和那一千巴佐狼骑,追杀出了五百里的距离。

这一路上,他们二人有三次被逼入到了十死无生的绝境之地。

第一次,是阿史那飞燕的那只扁毛畜生,从三十米的低空,抛下了一个能装三斤好酒的密封酒坛,

坛子里没有美酒佳酿,却有上百只成年男子拇指大小的大号马蜂。

这些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的大号马蜂,让徐和萧雌凰第一次被那七个红甲骑士给追到了身前。

幸亏徐不知从哪里搞出了两袋蜂糖粉,他把这些蜂糖粉抛到了那七个红甲骑士的战马上。

虽然,那七个红甲骑士和他们的战马上都涂了让那些大号马蜂所不喜的药粉,可徐洒出的蜂糖粉,正好覆盖在了战马身上的药粉上面。

那些大号马蜂被蜂糖粉吸引,将那七个红甲骑士给困在了原地。让徐和萧雌凰又一次的逃出了重围。

“小哥哥,你们漓阳的军官,外出作战时,为什么要带着蜂糖粉啊?”

萧雌凰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向徐问道。

“小哥哥有消渴症,除了这些蜂糖粉,其它半点甜的都不能吃。所以,无论是出来作战,还是呆在家里,都会在身上带两包蜂糖粉的。”

事实上,徐身上所带的蜂糖粉,是大雪营每一个出外侦巡的斥候,都要必带之物。

这些蜂糖粉,可以让他们在体力消耗过大的情况下,快速补充体力。还能在比较隐秘的地方,利用一小撮蜂糖粉,吸引蜂蚁之虫停留,做成不易让人察觉的隐秘标记。

另外,蜂糖粉在放火之时,还能起到助燃难灭的奇效。

徐当然不会把这些锦州边军中的秘术,告诉这个北漭的小丫头了。

据他所知,北漭的国君,就患有消渴症,这种病是忌食甜食的。

而蜂糖粉正是消渴症的催发之物。它只有淡淡的,不易让人察觉的清香,如果误食了哪怕一小口,其中蕴含着超过正常食糖五倍的甜度,就算不能让得了消渴症的患者立时毙命,也足以让其重病一场。

这位北漭小公主,要是信了他徐北凉的话,回到北漭以后给她的父皇,也就是那位北漭皇帝用了蜂糖粉的话,那位北漭帝主,不死也得扒下一层皮来。

到时候,北漭必然会乱上好长一段时间,那时任突厥有什么阴谋、阳谋,自乱不暇的北漭,在短期之内,都不会掺合到漓阳与突厥的战争中来了。

“我信了你的鬼,小哥哥骗小凤凰,你是坏人,略、略、略、略......”

徐被萧雌凰戳破了骗小孩儿的谎话之后,大萝卜脸不红不白的莞尔一笑,便继续带着萧雌凰向北漭方向跑去。

如果说,徐第一次是急中生智,从那七个红甲骑士的包围之中,逃了出来。

那第二次和三次,他就是实实在在靠武艺和骁勇,从对方的包围中,硬生生的两次杀破重围而出。

那只一而再,再而三阻碍徐和萧雌凰的战宠银鹰,也终于被徐找到了机会,一箭射伤了它的左翅。

虽然只是轻伤,但短时间内,那只扁毛畜生,终于不能再像个跟屁虫一样,给徐和萧雌凰,找麻烦了。

两人一路上,巧奔妙逃,终于熬到了天色转暗,太阳落山。

暂时甩脱了身后追兵的徐和萧雌凰,正在饥肠辘辘之时,好巧不巧的在一个背风的树林里,遇到了一个正在烧制一锅青黑绿红白,混杂之物的瘦子。

长得瘦的人,徐和萧雌凰都遇到过不少。可像这个瘦子这样瘦的,他们还真是第一次遇到。

“叔叔,你们骷髅成精之后,都会长出一层人皮吗?”

药口福看着眼前这个把他当成骷髅精,长得像瓷娃娃一样精灵可爱的女娃娃,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

想他药口福在西汉,那是能止小儿夜啼,恐怖大魔王一样的人物啊。这个女娃竟然敢这么调侃他.......

药口福最后还是没有出手教训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娃娃,这么可爱的丫头,就算是他这样喜怒无常的性格,也下不去那个手啊。

对,就是这样的,自己是宽宏大量,不和女娃娃一般见识。绝不是因为她身边有一个一手提枪,一手执刀,虎目如电的同伙,才欺软怕硬的没有出手。

一个北漭公主,一个漓阳军官,一个西汉怪医,

三个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人物,在一个月朗星不稀的夜晚,共聚在了一处无名小树林儿内。

徐把随身携带的干粮和水壶,递给了萧雌凰,让她先吃。

不管这个小丫头再怎么古灵精怪,在过于早熟的徐眼里,她还只是个需要被人照顾的孩子。

漓阳边军的军粮并不好吃,好吧,应该说是非常难吃,

萧雌凰把那块干饼拿在手里以后,别说是吃上一口,就是闻都不用闻,光凭这张干饼拿在手里,比北漭青岗岩还要硬上三分的硬度,

萧雌凰就决定,就算徐打死那个瘦子,小凤凰都不会吃这种石头饼的。

药口福今天晚上,也不知道是难得的善心发作,还是想故意整蛊一下这个管他叫骷髅精的女娃娃,

他竟然极度大方的,把自己那锅加料又加价的青黑绿红白的糊状混合之物,盛了两碗,递给萧雌凰和徐。

“骷髅精,你是想用这东西,把小凤凰的眼睛恶心瞎吗?”

看到萧雌凰大惊失色,紧闭双唇,拼死不吃的样子,药口福终于有了些大仇得报的欣慰之感。任你伶牙俐齿,终究还不是败在了药某的一碗奇粥之下。

“青齿蛇牙磨粉,清热明目,大寒。”

“半翅黑蚁文火炒干,固本培元,大燥。”

“东崖向阳松芯,宁神静气,大润。”

“......红草锦鲤背鳞,顺通十二重楼,大平。”

“灰菜芽蕊白尘,金戈铁马不倒。”

药口福实在是没想到,在这荒郊野外的小树林儿里,竟然能遇到一个敢主动吃他所熬药食的少年人。

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少年人不但主动尝了那锅他自己都得闭着眼睛,才能吃得下药食,

他甚至只吃了一口,就尝出了他药食中的五位主料为何物。

这才是他药口福三十年来,一直梦里难寻的知音良朋啊!

把徐引为知己,惊为天人的药口福,也不问徐为什么能尝出药食中的五味主料,更不问徐姓甚名谁,他激动的甚至都无视了徐手中的长枪和战刀,拉着徐就要和他拜把子。

徐对这个热情到,好像自己失散多年兄弟的瘦子,一时之间也是哭笑不得,不知如何是好。

他能一口就尝出药口福所做药食中的五味主料,是因为这五味主料,都产于锦州的山林乡野之中,自小在山中打猎的徐,吃这五样寻常人难见的东西,都快吃到吐了。

所以,他自然能一口就尝出这五味主料为何物。

“这位朋友,不瞒你说,我和这个女娃娃,正在被突厥骑兵追杀。这个时候你要是和我们结伴同行,会让你和我们一起陷入险境的。”

“朋友你不妨错过我们来时的方向,赶路去锦州边军大营。这是我的腰牌,在下是锦州边军大雪营副统领徐。”

“如果你真想交徐某这个朋友,就拿着这面腰牌,去锦州边军大营等我。”

“那就一言为定,我现在就动身去锦州边军大营等你。”

药口福知道自己的武功低微,就算跟着徐,也帮不上他什么忙,相反还会成为他的累赘。

临分别前,药口福还送了徐许多稀奇古怪的药粉和他自制的柔软面饼,给徐和萧雌凰当干粮。

徐和萧雌凰与药口福道别之后,两个人在树林里用过饭后,又稍事休整了半个时辰,就继续趁着夜色的掩护,向着北漭边军大营的方向,连夜赶起路来。

眼看着还有三四百里的距离,就能到达北漭的边军大营了。

两个人的心里,刚刚松了一口气的时候,一声鸣笛响箭,将二人惊了一跳。

“徐副统领,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一身银灰色戎装的阿史那飞燕,骑着一匹踯躅青骢马,在二人身左侧的半山腰,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徐和萧雌凰。

“小凤凰,不乖的孩子被狼吃。你从小生在草原,长在草原,怎么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知道呢?”

“飞燕姐姐,这里没有狼啊?”萧雌凰忽闪忽闪的眨着水汪汪、亮晶晶的大眼睛,天真无邪的说道。

嗷呜

萧雌凰的话音未落,漫山遍野中,立时传来了一声声凄厉的狼嚎声。

发出这些狼嚎声的,是草原上最凶、最狠、最恶、最狂的突厥巴佐狼骑。

“飞燕姐姐,小凤凰最怕狼叫了,你让这些哥哥们,别再学狼叫了,好不好?”

阿史那飞燕的话到嘴边,还没有说出什么来的时候,一道如雷似震的声音,从极远处,传了过来。

“小凤凰,不要怕,哪个小崽子再敢学半声狼叫,拓跋叔叔,把他满嘴的牙,全都敲掉。”

萧雌凰听到这个声音,并没有表现出开心的神色。相反,在她的眼眸深处,流露出了一股股浓浓的无奈。

徐在她的眼中,又看到了二人初次相见时,萧雌凰眼中的那股暮气灰死之色。

阿史那飞燕听见这个声音,不由得眉头紧皱,来的这个人,她太熟悉了。

这个人既是她的姐夫,也是北漭的军神拓跋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