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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这是我女朋友

泰亨从那女孩进门就看到了她,女孩有一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眼神看起来并没有她表现出来的那么温顺。他的脚步忍不住的走向她,

“泰亨哥”一个女孩挡住了他。

“你认不出我了吗?我是明熙啊,高中时我们一个班的金明熙。”

“你变化很大。”泰亨想起来了他有个同学的确是叫金明熙,为什么记得她呢,是因为那时候一起玩的朋友好几次说谁最丑的时候把金明熙排在了第一位。

金明熙摸了摸脸“我也是微整了一下,是不是变漂亮好多啊?”

原来的宽额头变小巧了,原来的单眼皮现在变成了大大的双眼皮,最鲜明的塌鼻子变成了挺巧的高鼻梁,仔细看看,嘴唇也比原先的丰满了一点,脸型完全找不到原来的方脸了,如果这也就微整的话。

泰亨含笑点头“是变的更漂亮了。”

不远处的林夕边喝酒边听着那个叫金明熙的大讲整容经,果然地域文化是有差异的,在中国死不承认整容的不管是明星们还是普通老百姓比比皆是。而在韩国她们像聊天气一样感觉很正常,也并没觉得有什么。

她听的津津有味。不知不觉中一杯酒已经喝下去,不知道有多少酒精,没喝多少的她有点微微的头晕了。小寿星终于安顿好他那些狼和羊,换上小西装打着小领结神奇的从楼上下来了。他的妈妈在等着他过去切蛋糕,他却看

她一眼,直奔林夕这儿。他拉住她的手,把她拉到蛋糕面前。灯光全部关掉,六根小蜡烛在黑暗中亮着,所有人一起唱起了生日快乐歌,李俊闭上眼睛许愿,然后鼓着腮吹灭了所有的蜡烛。大堂又变得明亮,阿姨递上了刀。

“我可以邀请你一起切蛋糕吗?”他绅士的问道。

林夕微笑“当然”

一大一小两只手握在刀柄上慢慢的把整个铺满芒果的蛋糕一分为二。李俊像个小小男子汉一样将第一块蛋糕递给了林夕,林夕微微惊讶,看向李妈妈。李妈妈一脸笑容说“你是俊的老师,应该的。”

她接过来吃了一口说“真甜。”然后她看到李俊的小脸高兴的红了。

所有人纷纷送上了礼物,李俊却没有拆开任何一个,礼貌说谢谢然后让阿姨收起来了。到这儿为止主人公的功能算是发挥完了,真正的晚会才开始。音乐响起,一对对相携着踏入舞池,翩翩起舞。李俊趴在桌子上向下看,一脸羡慕

他说“要是我能变大就好了。”那么就可以和她一起跳舞了。

林夕笑“放心,再过几年你就成大人了。”

他悄悄看她一眼,像是突然下定决心一样说“老师,你做我女朋友吧,虽然我现在还很小,但是过几年就长大了,你再等等我。”他感觉到自己的小心脏在普通普通跳。

林夕大笑“哈哈哈,你知道什么是女朋友吗?”

李俊一脸认真的说“我是认真的,等我像哥哥那么大,我们就可以生小孩了。”虽然小孩很麻烦,但是为了小夕他可以陪他们的小孩一起玩。

笑声戛然而止,她一脸便秘样看着想要和她生孩子的五岁小屁孩,虽然她知道自己风华绝代,男女通吃,但是被五六岁小孩这么火辣辣chiluoluo的表白还真是第一次。

她弯下腰对他问“你妈妈让不让你哥哥生小孩?”

李俊想了想“我妈妈不让。”有好几次他妈妈看到哥哥收到的粉红色那个叫情书的东西一脸担忧,那应该是不赞同的意思吧。

“那你看,你妈妈都不让你哥哥生小孩,又怎么会同意让你生小孩呢?”和一个小屁孩谈论关于生小孩的话题她觉得自己要疯了,被别人听到会认为她是变态吗?会吗?吗??

李俊听了她的妈突然垂头丧气起来,过了一会儿又挺了挺小身板,“你别伤心,如果我妈妈不让我们在一起,我们就去中国好了,这样他们找不到我们了。”中国这个地方应该很远,他们肯定找不到的。

林夕满脸黑线,吸了吸鼻子“好吧,咱不说这个了,你要不要吃东西我去给你拿。”

听到吃东西李俊眼睛刷的亮了“我要吃布丁很巧克力还有饮料。”

看的她直摇头,果然还是小孩子,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林夕一转身就看到面前站着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子,笑得一脸深意。还没说话帅哥的眼睛就移开了,林夕身后突然窜出来一个小小的身影,转眼间李俊已经扑到了那帅哥的怀里。

李俊叫他哥哥。

林夕敢肯定他肯定听到他们刚刚的谈话了,这个叫泰亨的少年抱着自己的弟弟,抬头又看向了她,她淡定的回看她,上挑的桃花眼美丽无比,里面像是有漩涡一样情不自禁的让人想要靠近。

林夕趁人不备偷偷躲进了书房里,躲过了躲躲闪闪害羞的小眼神,以及叫泰亨的充满不明意味的眼神。

从那晚开始,她的好日子才真正来临,当把一个全身像炸毛一样的小屁孩的毛给捋顺了之后,她的老师生涯简直不要太好过。李俊的中文水平突飞猛进,偶尔他们会用中文聊天,当然鸡同鸭讲的事情还是经常发生。

李俊从那晚开始就叫林夕小夕了。“小夕,我已经牙刷了。”

“刷牙。”林夕纠正。

“有什么区别吗?”

过了一会儿李俊又说“小夕,饭吃你了吗?”

林夕又纠正“饭没吃我,应该是你吃饭了吗?”

“有区别吗”小正太一脸茫然,他觉得中文真是太难懂了,明明都是一样的字,组合在一起有的行有的不行,有的意思还不一样。

自从那晚的生日晚会后,林夕每次去李家基本上都能见到俊的哥哥,泰亨,那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翩翩少年。看过继承者们的大长腿偶吧们吗?泰亨看起来比他们要吸引人的眼球,因为电视剧里的或多或少不是私生子就是暴怒狂。

而他的贵族气质仿佛是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他可以坐在便利店里吃东西,他遇到不喜欢的人也不会表现出来,就像金明熙。说起金明熙,好吧,林夕忍着想翻白眼的冲动,即那晚之后,金明熙像是这家突然多出来的女儿一样。

基本上每天都来,有时候会和李妈妈聊聊天,被李俊整蛊,然后大多数时间她就缠着泰亨,不要脸的目的太明目张胆了,让素有厚脸皮之称的林夕都觉得佩服。

她每次来都能让人发现她脸上的不同,林夕还记得以前很火的一个整容视频,过程太变态,看过那个,再看所有整容的脸们她会联想,然后恶心的吃不下饭。

那女孩仿佛和她有仇一样,不,是和钱有仇一样,每每在她面前是这样的:

“这是我的新包包,上一个?被我扔了,我觉得这一个更衬我的肤色”

“看到我脖子上的项链了吗?我家有很多不同款我觉得就这个勉勉强强戴起来更好看。”

“......”

林夕打断她“不好意思,我去倒杯水。”

好不容易才躲开金明熙,她坐在桌球台上晒了会太阳,觉得整个世界听不到金明熙的声音是多么安静祥和啊。一扭头就看到同样躲在这里的泰亨,两人极有默契的一笑。

泰亨问“我妈妈说你学习的是编辑摄影,以后是要从事这个是吗?”

“只是个人兴趣,至于做什么还要回国再说。”

“什么时候毕业?”

“还有三个月。”

泰亨眯着眼,若有所思起来。

外貌出色的女孩不管在哪儿都会格外引人注意,短短几个月,林夕的大名在首尔大学男同学口中时常被提起。

又一次她向她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炫耀。

董瑞瑞直接甩出六个字“拿下他,甩了他。”前他和后他并不是同一人,以董瑞瑞对林夕的了解,如果有帅哥她是不会放过的,糟蹋一遍那是肯定的。

林夕大吼“老娘现在没有男朋友好吗?戒了,戒了。”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真的没有男朋友,大概隔了一天她就坐上了同系一个文艺小青年的自行车。

等到泰亨找上门的时候林夕微微惊讶。

林夕问他是怎么知道她住这里的?

“俊说的。”

好吧,林夕想起那个小鬼为了知道她住宅地址又是撒泼又是卖萌的场景。林夕倚在门上,身上只穿一件睡袍,脚上没有穿鞋,宝蓝色的脚趾甲看起来格外的漂亮。

她听到他慢条斯理的说“我知道你现在没有男朋友,我也没有女朋友,林夕,我对你很有好感,我知道你对我也不是没有感觉,我们在一起怎么样?”

林夕还没回答,屋里就走出一个人来,男孩只穿了一条热裤,泰亨瞬间愣在了门外,林夕没说话,这种情景很明显不是吗?

一个只穿睡袍的女人和一个近乎**的男人共处一室会发生什么只要有眼睛的人都会知道。

或许可能已经发生过了吧,泰亨有点黯然。但是良好的修养让他并没有丝毫失态。

“真的很抱歉,我没有弄清楚就贸然上门来,再见。”

他转身大步离开,林夕把门关上瞪着刚交往不久的文艺小男友“你怎么不穿衣服就出来?秀身材呢。”

男孩呵呵傻笑“我还以为送外卖的呢?”

她看着他那副傻样在心里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随后又沉默,李泰亨说的是实话,她对长相帅气的男孩子感觉都不会差。

那天后她再去李家上课的时候就再也没见过泰亨了,李俊闷闷不乐的说哥哥参加夏令营去了,要去一个月。林夕摊摊手,看吧,我还担心他在她这儿受打击,会怎么样糟蹋自己呢,人家压根就没当回事,都去参加有美女众多的

夏令营去了呢。她真是太他妈的善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