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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一年春

楚陵从阴影里走了出来。

剑眉斜飞入鬓,修目浓如点墨,清傲中蕴含着阴冷的煞气,仿佛夜色里熠熠生辉的璧琉璃。

看着楚陵,陌辰心底忽然升起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以至于有一瞬间的恍惚。

楚陵轻轻勾唇,浅笑如月光绽放,无端地散发着森冷,这是四年来第一次有人敢直视他。他说:“可是我得知道,你为何要加入藏雪阁?”

陌辰干脆地答:“无处可去。”

她本就无处可去,只能反复想着菁桑草原给自己以生存下去的念想。如今意外来到藏雪阁,她想,藏雪阁地位特殊,能住在这雪山上也不错。

“这样——”楚陵拉长了声音,似在考虑。

陌辰声音嘶哑干涩,好容易才说完这么长的一段话:“我现在很需要钱和住的地方。其实我也想过杀了阁主,直接夺了这藏雪阁阁主之位。可惜,以我目前的能力,杀不了阁主。所以,只能请阁主允许我加入。”

楚陵轻笑道,似乎心情不错:“好久没见过如此坦诚的人。罢了,你就留下来吧。”

“谢阁主。”陌辰收起了剑说道。

流碧想要开口劝阻,却又不敢。为了不与外界人有所牵连以至于影响任务,藏雪阁的人全是从小在阁中长大的孤儿。

楚陵提醒道:“可是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么?”陌辰自嘲地微微一笑。萧盏?陌辰?萧盏坠崖身亡,陌辰服毒自尽。她什么也不是,早已不该存在于这个世上。

楚陵像是看穿了她的心思,说:“从现在起,你就叫十一吧。”

“谢阁主。”她淡淡地应道。

杀手十一,她默默念着自己的名字,竟然生出了一丝朦胧的归属感。

十一。藏雪阁的杀手在完成十个测试任务之前,只有编号,没有名字。流碧入阁时的编号是四九。

楚陵颔首,转而对流碧说:“把纤云阁收拾出来。”

纤云阁临山岩峭壁,阁分两层,虽不高,然立于山巅,放眼望去,颇有一览众山小的气势。

从十一住进了纤云阁,再鲜少外出。藏雪阁平日里很少有人四处走动,只有流碧每日过来送膳打扫。

十一常常一个人呆在阁顶,默默地看着年年岁岁不止不息落雪。纵然是室内,十一仍然把自己裹在斗篷里,不说话,也不会摘下蝴蝶面具。

流碧没事儿的时候常常会猜想那张诡异神秘的面具下究竟有着怎样的过往。

看着那修长如玉的指尖拂过剑身,流碧会想也许是个令人撕心裂肺的故事,面如冠玉的世家公子身负血海深仇,不得不隐姓埋名,加入藏雪阁伺机复仇。望着那消瘦寂寞的背影,流碧会想也许是个令人肝肠寸断的故事,皎如秋月的绝色女子可怜痴心错负,狠心抛下前尘,毁去容貌,成为女杀手埋没心情。

她也曾故意变换了法子,每顿做出不同的菜肴试探。可惜无论是画京风味或者左都佳肴,十一都只是每碟小尝几口。

越是这样,流碧越对她好奇。阁里的杀手们,各有自己的乖僻和逆鳞,偏偏只有这个十一,仿佛对什么都不在,什么都不能落入她的心上。

有时候流碧会故意在房里点上浓烈的熏香,可是十一却像是没有闻到一般,没有丝毫的抱怨。有时候流碧故意餐餐重复同样的菜色,然而十一照旧每份浅尝几口,仿佛怎么也不会腻味。

十一偶尔会把自己关在房里配药。

再珍贵的药材于藏雪阁而言,也并不稀奇。流碧总是按照十一清单,把药材准备好了给她送去。此时,十一会轻声对她说:“谢谢。”这两个字,几乎是他们之间唯一的对白。

她的伤差不多已痊愈,然而声音依然嘶哑如斯。

流碧垂下眼,心道,这么个脱俗清丽的人怎生的这样嘶哑低沉的声音。转而又想,自己怎能确定这人脱俗清丽,没准是个满脸疹子的丑八怪。流碧摇摇头,凭自己多年在藏雪阁阅人的经验,怎么也不相信那张脸丑陋不堪。

流碧原本以为她不过是因为沿途劳顿才坏了嗓子,现见她的声音始终如此,心里不免失望。她不知道,十一服用了落音丹,彻底摧毁了自己的声音。这样的声音,大概再不会被人认出来吧。

半个月后,楚陵交给了十一第一个任务,刺杀西犀国新出生的嫡子。

西犀国主现已年过六旬,膝下却只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宫婢之子,现年六岁,另一个,就是这个刚出生的小皇子。

小皇子的母亲是西犀国主的第二个皇后,如此一来,大皇子的储君之位便没了希望。看来,那个宫婢为了自己和儿子的地位,要对小皇子痛下杀手。

宫廷纠葛十一看得多了,心里并没有太多想法。现在,她的身份是杀手,所要做的,只是杀了那个孩子。

除了银票和剑,十一并没有带多余的东西。忘川剑她已经仔细收好,现在所用的,是楚陵交给她的定波剑。

西犀国在拓国的西南方,如此一来,十一必须先去往拓国,再穿过茫茫无边的菁桑草原。

等到离开了雪山,十一这才注意到春季已经到来。

阳春白日风在香,百姓生活和乐。权力变更,皇城屠杀,于百姓而言,不过是饭后想言却又得再三避讳的有趣谈资。

十一选了偏僻的小路走,她带着锥帽和斗篷,腰间的配剑散发着凛冽的寒光。在这个人人求自保的年代,没有人敢上前主动招惹她。

也有山贼锁定了她的剑作为目标,在荒郊无人的小路上,企图依靠人多打劫十一。若是两年前的她,大约会使诡计将那些不成器的山贼作弄教训一顿,然后放走。可是如今的她早已失去了那种及时行乐的心情,十七个山贼,个个割喉身亡。斗篷恶魔的传说,在南郡一个偏僻的小镇上流传开来。

然而喜欢带斗篷的人并不是少数,十一也没有被人过多的关注。只是无论是在小镇酒楼,还是山村茶庄,白熙的名字无处不在。

北域现由晟铭晟贤分裂而治,白熙虽未名言自立为王,但南郡的人们早已将他当作心目中的君主。白熙不好奢靡,不立威严,爱民如子,尤其是对于云尺遗民而言,白熙更是他们心中的神。也只有在南郡,云尺人才能得到庇佑。

晚上躺在床上,十一觉得自己仿佛能够感觉到白熙无处不在的气息。这样的感觉让她窒息,仿佛暗中有一双眼睛透过斗篷透过面具窥视着自己。

十一终于受不了这样的感觉而落荒而逃。

出了南郡,到了拓国的疆域。听着熟悉的口音,闻到拓国烤肉的香味,面具后,十一眼眶热了,恍然间,以为自己热泪满面,伸出手去揩泪水,才发现自己根本滴泪未出。

酒肆里,小厮问她:“客官要些什么时?”

十一颤抖着嘴唇,好容易才用家乡的口音说出每一个拓国人最爱的菜肴:“烤肉、烈酒,香料要足。”

岔道口,十一向左都的方向望了好久,终于走上了去往菁桑草原的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