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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离家

这个被手下私下里称为有铁心的白发将军,竟然在回忆自己对秦超做的事时,眼眶中有了晶莹发亮的东西……秦超不再是年轻的秦超,年轻的时候,他喜欢很多事情独断专行,但现在秦超并不喜欢那时的自己,他很注意别人的感受,很喜欢关心别人,凡事和叶灵商量的感觉。

秦超很了解叶灵的性格,知道叶灵不会太大的干涉自己的决定,但心里难免有些担心,毕竟他要是答应了秦成雄,就得跟叶灵分开一阵子,叶灵是否会同意还真不好说。叶灵的心里也有些忐忑,她是真怕秦成雄来找秦超的麻烦,她竖着耳朵,将侧脸靠在了门上,试图听清楚大厅里几人的对话,但最终还是一句也没听到。直到听到秦超的脚步声后,她才急忙坐在了床上,拿出床头柜上一本化妆的书,装模作样地看了起来。

秦超进了门,小心地坐在了叶灵的身边,搂着叶灵的肩膀,将叶灵搂在了怀里,吻了她的额头一下,对叶灵小声道:“灵灵,老东西找我要帮他的忙,说是有一个M国制造出来的什么狼怪战士,我恐怕要离开你一阵子了。”

叶灵早就猜到会是这种事,但她还是难过了起来,抓着秦超的手,扣在了一起,深情地望着秦超:“我不想你去,我怕我想你,我不想和你分开的。”

秦超跟叶灵的目光对视,一股股的暖流在心中回荡,有些人的爱经过了流年和岁月,会变成琐碎淡而无味,但有些人的爱,将会在岁月的长河中,如同酒一般,越久越醇,越久越香,秦超和叶灵便是如此。

秦超没有得到母爱,养父虽然对他视如己出,但无论如何,他的心里总是有一片空白,对于此时的他来说,叶灵是妻子,爱人,情人,老婆,更是母亲和孩子,是一切。他轻轻地抚摸着叶灵微红的脸蛋,吻了吻叶灵的眼睛,对叶灵说:“我也舍不得你,只是这老家伙说,等我帮他们杀了狼怪后,他就会想办法让我身上的异能消失,还能让浩然身上的异能也除掉,到那个时候,我们就能够天长地久的在一起,永不分开了。”

叶灵沉默了一会,狠狠地咬了咬秦超的胳膊,像热恋时的小女孩一样,依恋地望着秦超:“嗯,那我在家里等你,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我会的。”

秦超说。叶灵不想让秦超离开,更没有想到秦超做的事是为了人类的安全,她只是希望秦超和孩子变得平凡,这辈子跟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而已。当秦超说和叶灵商量的时候,秦成雄早已经想到了结局,因此也没有太多的兴奋,他吩咐了手下打了一通电话,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一辆直升极便停在了秦超家那栋楼的楼顶之上。叶灵帮秦超收拾好了行李,说了很多话,这才依依不舍的放秦超出了门,她没有送秦超上楼顶,秦超也没有要求叶灵送自己,她不想让秦超看到自己哭泣难过,她更怕秦超上飞机的时候,她会改变主意。

秦超并不知道,当叶灵将家门合上的那一瞬间,她早已是泪流满面。“我真舍不得她,你不知道我们分开的六年,我是怎么度过的,我无时无刻不再想她。”

秦超满脸的忧伤,对身边的秦成雄说道。“能找到这样一个媳妇谁会不想在一起永不分离,我理解你的感受,放心吧,等这次的事解决了,我保证我会让你跟她永远在一起,之前的事是我的不对,希望你不要介意。”

“我介意有什么用,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又能如何,只是你这次可别骗我,要是你再骗我的话,这事可不能就这么完。”

秦成雄没有说话,也不管秦超是否看的见,他还是用力地点了点头。

站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的田慧显得格外的渺小,他将卫星电话装在了口袋里,深深地吸了口气,对爬在沙漠里,不停地射击遥控飞盘的赵云露出一个满意地微笑,说:“赵云,告诉你个好消息,秦超已经同意来了,现在恐怕就在宁静城了。”

砰的一声响,最后一张飞速移动的,跟沙漠成一色的飞盘变成了碎片,赵云这才从沙漠里站了起来,两个星期的训练,赵云的皮肤变得粗糙了不少,肤色也变黑了,尽管赵云不喜欢变黑了的自己,但不得不承认,这种黑让她多了异域风情,更显诱惑了。训练的时间虽然很短,但强度极大,比赵云在警校时最强的训练还要强出两倍,不过为了成了秦超的搭挡,她更是眉头也不曾皱一下,她本来就有一副男人见了便会惊叹的身材,经过两个星期的强度训练,更加的前突后翘了。晚上照镜子的时候,赵云会不由得轻笑,她一直渴望但没有出现的马甲线,此时已经出现了,不仅如此,她身上有了电影里黑道女人才会有的野性气质。她听到了田慧的话,但的神情却像没有听到一般,收起了那支精致透明的塑料枪,摘掉了防风镜,抖了抖防风镜带上的沙子,若无其事地对田慧说:“谁说服他的,看来这人不简单啊。”

“我的上司,秦超的爷爷,秦成雄将军,赵云,听到这个消息,你难道一点都不激动吗?”

田慧拍了拍赵云衣服上的沙子说。“我有什么好激动的?”

赵云口是心非的反问道,她心里有着瞬间冲到宁静城,对秦超诉说思念的想法,但表情依然是镇定无比,这种镇定跟她的职业有关系,也跟她最近的训练有关系,最主要的是跟她的思念有关系。从田慧找到赵云的那天起,赵云便无时无刻不想念秦超,思念是一种奇怪的东西,思念的久了,那种思念便会住在心里,那种思念便成了自己身体和心灵的一部分,而非是表现在自己的脸上,两个星期,患得患失的思念,似乎改变了赵云,让她不再把见秦超的喜悦表现在脸上。。

田慧被赵云反问了一句,尴尬地笑了笑道:“很好,看来你现在的心理素质更高了,是该结束训练,让你干正事的时候了,走吧,回去洗洗,我们回宁静城去,见秦超。”

“好。”

赵云收起了枪,整了整衣服,向不远处的一辆吉普车走去。吉普车穿过了茫茫沙漠,又经过了一片长达三十公里的丛林,这才到了一处看林人的屋子,进屋后,赵云便进了浴室,洗漱了起来,望着镜子里那张变黑的俊脸,又想想秦超身边白皙皮肤吹弹可破的叶灵,赵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失落来。女为悦己者容,男为悦己者贫,为了给秦超一个良好的形像,她化妆就用了将近半个小时。陪着赵云训练的田慧,在屋子里等了将近半个小时,依然不见赵云出来,于是调侃地喊了句:“真准备给人家做情人了,你再洗也没有用,不可能比人家老婆白的,美白可是天生的。”

赵云对自己皮肤上不如叶灵这点,早就心里不平衡了,给秦超做情人,她倒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可听田慧拿这个说事,她就受不了了,一把拿开了门,顺手一个化妆品玻璃瓶甩向了田慧的脸。

田慧急忙一侧身,躲开了赵云的攻击,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没事人一样的嘿嘿笑道:“实话还不让人说了,你别只看自己不如人的地方,你得看看自己的长处,你比叶灵身高要高,现在黑了,看上去更野性了,这是她叶灵所没有的知道不。”

赵云肤色不及南方水乡长大的叶灵白皙,脸蛋也不及叶灵的俊美,更没有叶灵那种温腕的气质,但她的身材并不比叶灵差,身上有种北方女子所独有了洒脱和干练,这是叶灵所不具有的。但赵云在和别人对比的时候,总会拿自己的不足去比别人的优秀,从来不会想到自己的优点,因此她并不觉得自己那点比叶灵好,她沮丧地低下了头。“走了,再不走就要天黑了,自卑的家伙。”

田慧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出了门。沙漠丛林,人烟稀少荒芜地带,夜色正在吞噬着人间,丛林里偶尔传来一两声鸟叫,人口稀少的村落里偶尔能看到几盏孤灯,田慧架着吉普车,听着广播,赵云侧头望着窗外瞬间而过的树木,一种说不出的孤寂感袭击着她。“宁静城郊区,一名饲养着六匹狼的饲养员昨日遇害……”广播里女播音员悦耳地声音说。这些天来,狼成了赵云每天听到的最多的一个字,狼怪成了田慧最担心的事,一听到狼字出口,这两人便不约而同地竖起了耳朵,认真地听起了广播。宁静是西北凉城的一个小县城,这里被起伏无尽的丘陵环绕,时常有风沙来袭,环境不是很好,县城里也是相当的乱,某人被砍了头,某人被打断了腿的事时有发生。

不过几年前政府出了政策,不让人进山打猎了,老宋一直私藏的猎枪也被人缴获了,从此他便成了一个无业的人。这样一来,打了半辈子猎,不会务农,又不喜欢给人打工,听人使唤的老宋就没事情可做了,于是他便跟着自己的表兄弟卖起了生猪肉,从老宋的村子里送肉到宁静城的菜市场有相当的一段距离。要翻过好几个山头,走将近五六个小时的山路,老宋成为一个养狼人是从这一天开始的。有一天老宋跟着他表兄的车去送肉,那还是清晨,天蒙蒙亮,山峦看上去不过是一个个黑色的巨影,他们经过山路拐角的地方,忽然一个黑影子冲了过来,老宋的表兄一紧张,把刹车当了油门,一脚踩了下去,之后便听到一声沉闷的叫声。于是二人急忙下车,走近了才发现他们撞的是一头狼,凭老宋对狼的了解,很快便发现了这是一头母狼,奶~水还没有断,是个刚生完崽的狼。老宋的打猎技能是从他爷爷那里得来的,因此他认的野兽的年龄公母,也分得清野兽是否生养过以及生养过的时间。得了他爷爷的真传,也得了他爷爷打猎的习惯,老宋有自己的信念,那就是不打有崽的野兽,不杀有身孕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