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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 自证

除了祝锦川神色轻松唇角微弯,庭上所有人都抿唇摒吸,安静地等待郑启杰的反应,包括合议庭都已经忘记,质疑刚才凌俐提出的假设的合理性。

他早就料到了这样的结果。

和余文忠想要利用郑启杰案件达到一些明里暗里都不那么正派的目的一样,郑启杰也不是个笨人,更不是个交浅言深的人。

余文忠不过接触郑启杰两个月,前后不超过五次的会面,郑启杰能把这个秘密暴露给他?

他前后绸缪了五年的报复,有自信自己会轻易脱罪,自然不会把这最后一张底牌,亮给余文忠看。

他答应让余文忠代理自己的案子,无非是想借助余文忠的影响力,让这个案子引起更多的人关注而已。

从而达到,光天化日之下昭示自己完美犯罪却能不受惩罚的目的,也能让那个他认为应当付出代价的人,诚惶诚恐,度日如年。

死亡不是最好的惩罚,最好的惩罚是,知道有影子徘徊在自己身后,紧紧盯着你,随时推你入深渊,你却始终在等,他真正动手的那一天。

从一开始,他对唐傲雪下手的目的就很明确。他是在报复当年为了遮掩黄志聪的重大失误,把在阜南无权无势又无亲无故的何巧莲送入精神病院的李泽骏。

更巧的是,何巧莲在医院治疗期间,因为李泽骏设计的艺术墙缺陷,间接导致了何巧莲的死亡。

整面墙坍塌,何巧莲被压在下面血肉模糊,只有手臂在外,已经与躯干脱离。

这场事故,当年也让李泽骏,颇为焦头烂额,最后好容易压了下去,才没有影响到他的前途。

当年,他也是看过事故现场的照片的,对那对遗留在现场的残臂,自然印象极为深刻。

这就是为什么唐傲雪失踪后,李泽骏不见得多焦虑,却在断臂被发现后,短短一年老了十岁一般的原因。

祝锦川忍不住笑意更浓了些。

老话还是有道理的,傻人有傻福。

如果不是某只傻乎乎的小菜鸟,一门心思要寻求真相,多番查探终于找出了多年前那桩事故,从而查到了何巧莲和郑启杰的联系,那么,所有人都只会把郑启杰往变态、杀人狂、食人魔的方向去想。

两年前,他凭直觉认为,这个案子不简单,也因为一些很偶然的因素,一直留意着这个案子的走向,却也始终不得要领,被郑启杰刻意营造出来的诡异带偏了。

却没想到在距离案件开庭还有半个月的时候,被一根筋傻乎乎的凌俐摸到了方向。

似乎这傻孩子,也不是第一次这么好运气了。

祝锦川的表情越来越轻松,不是因为对案子的走向有信心,而是知道,他们在这个案子里能做到的,都已经做完了。

剩下的,就看天意了。

跟祝锦川相反,凌俐相当地紧张。

她不知道自己这最后的一句话,会激起郑启杰,什么样的情绪。

漫长的沉默之后,郑启杰仰起头,眼睛没有焦距,只是似乎眼角有一点晶莹的,转瞬就消失不见。

他开始弯起嘴角,笑得有几分瘆人,摊开了双手:“让我来猜一猜,你脑袋里的故事是什么?你是不是在编造一个狗血般的人生?”

说到“狗血”二字的时候,他还特意瞄了眼辩护席上的余文忠,眼里有嘲讽的意味。

之后,他继续说:“比如,有一个从小被收养、不知道自己亲身父母是谁的小孩子,从小品学兼优,顺顺当当上了大学读了博士,回国后甘愿当个勤杂工蛰伏在一所并不怎么有名的大学里,只是为了,向当年把他亲生母亲弄疯的人报复?”

余文忠刚才被郑启杰那莫名其妙的一眼看得心头窝火,过了好一阵子,忽然反应过来他刚才犯了什么错误。

他忙不迭想要发言,却被庭上那位一直留意他的叶专委瞪了一眼,心里一凛,一长串刚刚想好的阻止郑启杰发言的理由已经忘记。

没人打岔,郑启杰似乎已经进入状态,开始喋喋不休:“你不觉得可笑吗?且不说小孩子怎么知道自己的身世,就说为了从小抛弃自己、根本没有感情的人,又怎么会舍弃掉自己的前途?”

从凌俐说出残臂之间联系的时候,她已经不知道后续发展会是什么样的。

只不过目前看来,效果是有的。

郑启杰已然脱离了他给自己既定的非暴力不合作路线,从沉默不语,一下子成了话痨。

凌俐不由自主站了起来,挺直脊背回答他:“没有吗?养父母一直严苛,不分轻重地毒打,甚至因为考试的不了第一,就打得孩子下不了床。

恰巧,当年因为实在无力抚养儿子的母亲,卑微贫穷却省吃俭用,一直想补偿当初被她舍弃了的孩子。她不是没有母爱,只是没有能力,才把未婚生育的儿子给了别人。我不知道你们什么时候相认的,但是我知道,你们的联系必然会有痕迹,一定有蛛丝马迹被世人记住,你逃不掉的。”

郑启杰优哉游哉地等她说完,摇了摇头,声音镇静:“好吧,假设你的故事里,那孩子其实早就知道妈妈另有其人,渐渐理解她当年的苦楚,发奋读书,发誓长大独立后,要孝顺她。却不料一场变故,让那孩子体会了什么叫子欲养而亲不待。”

他顿了顿,讥笑更浓:“那贫苦的母亲知道儿子快要回国,想准备些与以前不同的礼物,于是参与了一场新药的试验,遇到了药物副作用。参与试验的人多多少少有一些精神方面的反应,而她最为严重,产生了幻觉,甚至伤人。她被关进精神病院,也和孩子断了联系。不过,她终于还是熬到了孩子归国。”

凌俐点头,小心翼翼一番斟酌,接着他的话说下去:“你回国后,辗转得知她的去处,因为忙着找工作,仅仅探望过她一次,就是那场中秋联欢会。她谁也不认得了,却还记得自己的孩子。你当时还以为是她运气不好而已,暗暗发誓要努力工作为她治病,盼着母子团聚的一天……”

她还没说完,郑启杰已经接过了话:“却不料,一个豆腐渣工程夺去了孩子的希望。后来多番打探,终于知道药品试验也好,进入那精神病院也好,或者最后倒塌的墙也好,原因都是因为一对夫妻。为了报复,孩子辞去了一个新设立理工学院讲师的工作,进入一所既不是985也不是211的大学,只为了寻找机会,向始作俑者报复。”

郑启杰说话的同时,嘴角绷紧上扬,似乎是微笑的弧度,然而眼里却没有笑意。那表情,很有几分诡异。

而他讲完最后一个字,倏然间回过头,看向背后的旁听席的某一个方向:“刚才我和被害人的律师,合作不错,很凄惨很完美的故事,不过,似乎今天的律师、检察官、包括法官,都喜欢讲故事和听故事,那么不如,我也来猜一猜,唐傲雪,究竟是怎么消失的。”

被郑启杰盯了一眼的李泽骏,脸色灰黄。

而场内的凌俐表情一滞,心脏狂跳起来。

场面已经一步步地失控,郑启杰的反应,简直出乎她的预料。

凌俐不由自主手握紧了桌子的边缘,稳住了身体,却止不住声音的轻颤:“那么,她是怎么样消失的?”

郑启杰回过头,抬了抬手,抹了抹似乎是笑出来的眼泪,对着她咧嘴一笑:“关于这案子,我这两年无事可做,在看守所想得最多的,就是罪犯怎么作案的。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用来琢磨一件事,倒是有一些心得了。”

他停下来,舔了舔有些开裂的嘴唇,泛白的舌尖漫过一丝血丝,又迅速消失。

郑启杰收起脸上诡异的表情,又变得平静无比,语速缓慢地说:“如果我是‘他’的话,我会花时间观察唐傲雪,通过几个月,就大概会知道,她的习惯是什么样的,有可能还会发现她每月固定那么一天,和她那见不得光的恋人幽会的地方。既然见不得人,那么她找的地方,必然煞费苦心。为了不落人口实,必然是躲过了一切的监控。这样的话,只要一点小伎俩,就能让唐傲雪自动自觉自己去到,那个最好下手的位置。”

凌俐听到这里,脊背上一阵凉意掠过,紧接着全身冰凉起来。

她明知道不会有答案,可还是忍不住问:“那是哪里?”

郑启杰勾起嘴角,别开了视线,自言自语一般:“什么王水,什么融化后又抛尸大江,毁尸灭迹哪用那么复杂。只用找一个工地,麻醉该死的人,弄下想要的部分,再趁着人没醒就扔进混凝土,闷死之余,还能做成个水泥墩子掩人耳目,任凭警察找来找去,也找不到人在哪里。一个月后,等水泥干透了,找个支流顺流而下,谁也不知道那不起眼的垛子里面到底有什么。”

这番话不啻于重磅*,不管旁听席,还是审判席上,都已经炸开了锅。

郑启杰竟然就这样,将他毁尸灭迹的手段公之于众了。

他这段话的信息量,非常大,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因为他依旧没有交代,到底第一案发现场在哪里。

没有这个现场,找不到血迹,找不到作案工具,那么他说得再多,也是孤证。

更何况,他是在“讲故事”,没有法律上自认的效力。

“不能再说!停止!停止!”

余文忠忽然醒悟过来,面色瞬间苍白,开始大吼起来。

刚才一番变故,他一直在考虑证据的不足的问题,笃定凌俐无论做什么也弥补不了这致命的缺陷,以至于对郑启杰的“自证其罪”,没有第一时间就阻止。

却忘记郑启杰可以无罪,也可以不在乎旁人的眼光,他却不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