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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2章 那个男人是谁

两人吃得差不多,络晋轩一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你该回去上班了。”

“以后多联系,小心你那个妹妹!”

苏青橙点头,这人还挺好的。

两人在西餐厅门口告别,络晋轩轻拥了苏青橙一下,“有事给我打电话,我有事会联系你!”

苏青橙点头,她没有注意,岳景城正好在那附近,看见她和络晋轩在门口相拥。

回到律所,张妙莹问苏青橙,“青橙,你怎么去了那么久?我还担心你会迟到。”

“对了,我帮你打包了你的饭,还吃吗?”

苏青橙摇头,接过盒饭,“不吃了,带回去当晚饭吧。谢谢你呀,妙莹!”

张妙莹笑笑,“谢什么,一点小事,你也帮了我很多。对了,那个男人是谁呀?不是你男朋友吧?”

“不是!”苏青橙忙摇头,“只是一个普通朋友,不过很久没见,都有点忘了。”

“哦!”张妙莹也没有多问。

岳景城看了一眼外面的苏青橙,想起刚才那一幕,眼底幽深,手中正要发送的邮件犹豫了一下。

过了一会儿上班时间到,每个人的邮箱都收到一封邮件,是三个带教律师发给自己的实习生的。

张妙莹凑过来,“你收到了吗?是岳律师吧?”

“对,你呢?”苏青橙问。

张妙莹脸上带着笑,“我是全律师!”

“恭喜你呀,得偿所愿!”

“你也一样。”

岳景城隔着玻璃墙看着外面的苏青橙,她似乎还挺高兴?

中午的事好像对她并没有什么影响。

那个男人是谁?

“对了,程浩宇呢,你哪个律师?”苏青橙问对面的程浩宇。

“我也是岳律师,我要和你一组了。”

程浩宇也很高兴,没想到岳律师会要自己,而且和苏青橙一组,看得出来她是个很好相处的姑娘。

大家互相交流了一下,全城那边是张妙莹和陈文澜,林鲲志和郭菲在纪然那组。

郭菲似乎不太高兴,她以为岳景城会要自己,没想到被拒了,不过在纪律那也挺好,她也挺优秀。

[有点意外,岳律师居然没有选一个国外留学回来的。]

[按理来说他们背景相似应该更喜欢才对。]

[还以为他会要郭菲或林鲲志。]

[反正小橙子是板上钉钉的,这对我磕定了。]

[郭菲和林鲲志在一起,太强了吧?]

[诶,你们有没有发现,实习生三个男生,三个女生。]

[刚好三对?]

[每个律师带的都是一男一女。]

[这是节目组故意安排的吧。]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还真是。]

[不管,我还是磕双成CP,橙子和程浩宇可不搭。]

[咦,程浩宇也有个g呢。]

[我不管、我不管。]

过了一会儿,纪然走了过来,手上还拎着六个纸袋。

笑着对大家说道:“同学们,我给你们带来了礼物!”

“还有礼物?”

“是什么?”

大家都很好奇。

“是给你们的文具,大家打开看看。”

苏青橙接过一个纸袋,里面的东西打开一看,那明晃晃的LOGO摆在面前,马上明白了,这是正大光明打广告时间。

“这是德利文具啊,真不错。”

“你们看有笔,有订书机,还有保温杯呢!”

“这笔好漂亮,做的太精致。”

“德利文具就是好!”

[广告时间。]

[这广告打得太硬了。]

[有点尴尬。]

[习惯就好。]

[不过我们办公室也是用这个,是挺好用的。]

“大家都收到邮件了吧,你们自己调整一下座位,一组的最好坐在一起。”纪然说道。

苏青橙一看,自己和程浩宇,张妙莹和陈文澜,郭菲和林鲲志,都是面对面坐着,还真是巧了。

“大家准备一下,等会儿三点钟进入大会议室,我们会发布第一个实习课题。”

[这么快的吗?]

[要紧张起来了。]

[课题来了,我很感兴趣。]

[看看是什么有意思的课题。]

几个实习生也是面面相觑,没想到第一天上班就有任务,还以为至少会过一天等大家都熟悉起来。

“要带什么吗?”张妙莹低声问苏青橙,人一下紧张起来。

“带上笔记本,觉得有必要带上你的电脑也行。”苏青橙说道。

她自己则是从包里悄悄拿出一个录音笔放进口袋,等会儿全程可以录下来。

她前世就吃过这方面的亏,办一个案子的时候和当事人明明说好了,后来那人出尔反尔,她却拿人家一点办法都没有。

后来学乖了,凡事都录音留下证据。

课题虽然不是真的案子,录下来可以反复听以免遗漏什么。

然后拿了律所统一发的笔记本,还是要做一些笔录的。

两点五十分左右,大家都站了起来。

“可以过去了吧。”

“走吧!”

大家坐下不久,纪然就走了过来。

拿着笔记本电脑,打开,播放准备好的PPT。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这个案子。”

“第三者赠遗案。”

“京市某公司职员张某和陈某于2008年结婚,婚后三年妻子陈某一直没能生育,夫妻商量抱养一个孩子。”

“2012年张某因工作调动到B市认识了余某,并和余某在第二年同居。”

“其妻子陈某发现后经多次劝阻无效。二人还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

“2013年11月张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发现是肝癌晚期,不久于人世。”

“住院期间余某以妻子的身份在一旁照料。”

“2014年1月28日,张某立下遗嘱,自己位于B市某处的房产及现有存款五万元都留给朋友余某一人所有,去世后骨灰也由余某负责安葬。”

“2014年2月2日,该遗嘱在B市公证处得到公证。”

“2014年2月20日,张某去世,余某根据遗嘱向陈某索要财产和骨灰盒,但遭到陈某的拒绝。”

“余某遂向B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陈某按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

[这好像是真实的。]

[似乎在新闻上看到过。]

[这么真实吗,我喜欢。]

[小三肯定得不到遗产吧?]

[那也不一定,遗嘱可是得到公证的。]

大家热烈讨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