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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七章

正如史东预期的,实况转播的节目一播出,我在一夜之间爆红了。

魔魅般的歌声,让人产生上瘾般的迷恋──这是报纸上对我的评论。

但是由于那场出乎意料的观众暴动,也有不少关于我的负面传言。

诸如:

知名制作人史东出柜宣言──威廉.史东力捧秘密男友维尔,直播现场互拥。

中性歌者,超过女高音的极限高音,绝迹二百多年的阉伶再现?

当然,在这之前,史东早就对我做了心理建设──人红是非多,对所有的正面赞美或负面评价,一律淡然处之。

史东喜欢我的歌声,已经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他听我唱歌会流泪这回事我也习以为常了,当然,是他听歌听得太感动,跑来抱我,根本谈不上“互拥”,别人要怎么想,是他们的事。

而只凭我不用假音就能轻松的飙高音就怀疑我是阉伶,这点就太过分了,我还有老婆呢!气死人,偏偏史东规定我不准承认已有妻室,我不介意被说成中性,但说我是阉人就让我很不高兴。

一夕成名对我我来说是件好事,也是件坏事。好事是我成名了,将有更大的机会找到和我有极相似脸孔的父亲;坏事是,我将极难保有自己的隐私,包括甄在内,这是我最害怕的事。

所以我更加低调,对于任何媒体的采访,总是微笑而不回答。碰了软钉子的记者们给我取了个可爱的外号:“微笑维尔”。

继第一张单曲专辑初试啼音造成轰动之后,史东很快的又帮我制作了第二张专辑,而且让我很兴奋的是,这张专辑里史东决定使用甄的曲子,那是我第一次在舞台上唱的歌,也是我们婚礼上我为新娘献唱的“与我在银白色的月光下漫舞”。

“这首曲子真是奇妙,和你的气质非常契合,不愧是丁夫人的作品,加上你作的词,真是绝佳的搭配,不过对外,绝对不要说出你已经结婚的事,这样会让你的身价暴跌,歌迷会心碎的。”

“我知道。”我感到有点难过,这样对甄很不公平,身价暴不暴跌我不是那么在乎,但是甄不是普通的女人,为了保护甄,我也只能这么做。

“歌词里的阿塔珈提斯是个女孩子的名字吗?”史东对这首曲子非常好奇。

“阿塔珈提斯是闪米特神话中的月亮女神,是个人鱼。”我说。

“人鱼女神!多浪漫啊!这张专辑一定会造成轰动,再来,我打算帮你办全国巡回演唱会。”

“可我还是个新人啊!这样不会太快吗?”

“一点都不会,你和那些靠脸吃饭的偶像不同,你有真正的实力,这张专辑发行后,我敢打赌,你的粉丝至少会多上好几倍。你自己可能没发现,你的现场演唱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魔力,不只是音色美这么单纯而已,似乎可以魅惑人心。让人觉得……”史东抓了抓那头灰发,似乎在苦苦思索适当的词汇,想了好久,他才摇晃着脑袋说出结论:“就像着了魔一样,想接近你,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那不就是爱上我了?”我想起那些迷恋的眼神,还有脸上那些口红印,打了个哆嗦。

“有点类似。”史东红着脸点点头。

我居然在魅惑人心?那不就和海妖赛伦或者莱茵河畔的萝蕾来一样?

想起来了,我当时只想着为甄而唱,那是首情歌,我一定是在不知不觉中使用了灵力,人鱼族的精神力很强,可能影响了现场的人。

我总算明白为什么自古以来流传的人鱼歌声,都是迷惑水手的那种邪恶的象征,看来,我还得学着收敛灵力才行。

我一点也不想被陌生人集体爱慕,或者被指为妖孽,只是灵力这东西不知道要怎么收敛,下次回家,得好好请教妈妈。

不过我没忘记我原先的目的。

“我有个请求。”

“什么请求?只要我能办到。”史东拼命点头,一副就算我叫他去死,他都愿意的样子。

“你知道原本我对当歌星没有兴趣,是甄要我答应的。”我说。

“成名?你已经成名了。在演艺圈没有我史东办不到的事。”史东笑了开来。

“不够,我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记住我的脸。”

“全世界!”史东的双眼冒光:“有这个雄心壮志太好了!我立刻将全国巡演改成世界巡演。”

“其实我要成名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找寻失散二十多年的哥哥。”

以人鱼族外貌不老的特质,我想纵使已经过了二十多年,父亲的长相一定和当年一样。

“你还有个哥哥?有什么特征吗?我们可以请人协寻。”

“还是算了,你不用回答。”史东挥了挥手。

我苦笑。

“这个你拿去,这是好莱坞电影特效化妆用的,可以遮盖掉你长发底下的东西,别忘了你现在是注目的焦点。只要被狗仔逮着一丁点不对,也会被拿来大做文章的。”史东递了一罐乳霜给我。

我留长发的秘密,史东早已发现,而我耳后的鳃,说不定他也看到了,所以他一直没有为我安排化妆师及发型师,而让我自己设计造型。

我感激的看着史东:“谢谢你!”

也许是我没有否认,史东的表情还是有点异样:“每个人都有一些不愿别人知道的过去,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发现了维尔这个音乐奇葩,你只要把歌唱好,其他的事情,我都会帮你打点好。”

第二张专辑顺利发行了,专辑开始用我的特写照片当封面,摄影师的技巧很好,把我拍得像个忧郁小生,史东说这种造型不但能风靡万千少女,当师奶杀手绰绰有余,迷倒男人也没问题,又怂恿我干脆拍个性感写真集一类的,一定会造成话题,气得我差点跟他翻脸。

当我的专辑发行短短几天就跃上了销售排行榜冠军时,最开心的莫过于甄,她拿着专辑唱片,叫着:“维!你看!这首歌作曲者写着我的名字呢!这是我们的歌!”

然后在专辑封面上亲了一下,印了一个粉红色的唇印,说:“喏!你看,作曲者的签名!”

我哭笑不得,甄毕竟还是个十八岁的少女,又没跟外人相处过,有时候真的很孩子气。

“这首歌如果由你唱,一定比我好。”我亲暱的捏了甄的鼻子一下。

“你替我唱也是一样的,你是我老公啊!我才不会忌妒你咧。”甄笑得古古怪怪的。

“甄,快说,你又在打什么主意?”

我醒来的时候,还在水里。甄还搂着我在我怀里安睡,我们有时候会一起睡在水里,这样可以完全放松,尤其是在一场畅快淋漓的欢爱之后,在水里悠悠荡荡的睡上一觉非常舒服。

天已经快亮了,金红色的朝霞,将清晨的天空渲染成一幅画。我将脸颊靠着甄的头,用脚拨动着水,我们就像躺在摇篮里那样在水中摇摇晃晃的漂来漂去。

甄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了眼睛,看着我,我一如往常,在她的脸颊上落下一吻。

‘嗯,你醒了?早安。’

‘你今天要进录音室吗?’

‘不用,该录的昨天就录完了,剩下的是史东的工作。’

‘那你今天整天都可以陪我了吧?’

‘当然可以。’我坏笑,手不规矩的在她身上来回游移。

‘不是这种陪啦!人家好久没去逛百货公司。’

我为难的皱起眉头。

‘可是现在我不太适合出现在公众场合。’

‘没关系,你可以乔装打扮啊!我都帮你准备好了。’

‘真的要乔装打扮啊?’

‘真的、一定、这是命令!’甄坚持。

‘好吧!不过我要索取一点酬劳。’

我一个翻身又和甄缠在了一起。

‘啊!你耍赖!唔。’甄挣扎了几下便放弃了抵抗,我们的心灵相通,自然在某方面也有着比一般人类夫妻更高度契合的默契。身心灵完美的结合,这才是真正的鱼水之欢。

但当甄在我头上戴上一顶金色大波浪长发,我的脸就绿了。

扮女装?

对,我不但被逼着穿上淡粉红色的洋装、披上有红色爱心图案的的领巾,更惨的是还要穿上细跟高跟鞋学女人摇曳生姿的走路。

“高跟鞋可不可以免了?”我扁着嘴,一张苦瓜脸。

“不行,这是我最喜欢的鞋子,可惜我不能穿,你身为我老公,有义务帮老婆实现心愿。”甄说得理直气壮。

“你哪里弄来这些玩意?”

“网络购物啊!很适合你吧?鞋子特别挑了你的尺寸。这样绝对没有人认得出你了。”甄露出恳求的神情。

我皱着眉苦笑,认命的让甄把我的睫毛夹翘、往我脸上扑粉、涂上绝对会引人注目的珍珠光唇膏。

“啧啧,还真是个美人!”甄打量着我,满意的说。

我哭丧着脸:“是人妖吧?”

“别不开心啦!真的很漂亮喔!”甄抱着我的腰撒娇。

好吧!甄很高兴,只要她高兴,这点牺牲算不了什么,反正我已经算是个艺人了,就当做反串好了。

我很快的就说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