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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她的头发香香的

“哎呀,都快四点啦,我还有课呢。”丹尼尔突然大叫着。

“所以,你要走了吗?”王平手里抓着还未喝完的半瓶啤酒。

“难道你不走?教授问起来我可不帮你打掩护哈。”丹尼尔像个弹簧似的直奔门口换鞋。

“那我们去上课,回头再联系哈。”他说这话的时候盯着王乐乐。

“我下午又没课。”王乐乐给了他一个白眼。

王平并没有说什么,挠着头跟上丹尼尔的脚步。

不一会,屋子里就剩下两个人了。

“你们平时课程多吗?”李明有些没话找话的嫌疑。

“还好吧。”王乐乐似乎对他书架上的书很感兴趣,再次起身盯得出神。

“那是本写阿富汗女人的,贫困,战争,暴力,全程充斥着浓浓的男权色彩的压迫。”他指了指她手中的那本《灿烂千阳》

“我也很喜欢这本,他的《群山回响》也不错。”王乐乐指的是这本书的作者卡勒德胡塞尼。

“尤其是里面的一些细节刻画,有一次玛利亚姆煮饭太硬了,他竟然抓着她的头发用力撞墙,还用皮鞭抽打她,让她把碗碟的碎片吞进嘴巴,然后用力扇她,那些瓷片从腮的两边破体而出……”她说这些的时候紧闭着眼睛,努力克制着记忆中的文字和画面延续。

“那是在她小产之后,拉希德总是这样藉着各种原由去抽打她,我想,更多的是一种心理上的压迫与创伤吧。”李明猛地将手中的酒喝完,睁大眼睛看着她。

“生在那样的环境里,纵然有些想要反抗的萌芽,也会被扼杀在某一个夜里——某一个被粗鲁对待的夜里。”王乐乐这次坐在了离开更近一点的地方,面对着他。

“我更喜欢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这本书可以让我静下来。”李明给自己又开了一瓶啤酒。

“每个人都该被救赎,每个人都该有选择的权利。”王乐乐笑着说道,这是书中的一句话,也是作者本人的真实写照,在前苏联的那个大背景下,他甚至都没能去斯德哥尔摩领奖,虽然这本书曾让他站在了世界之巅。

接着是长时间的沉默,两个人都不知该如何打破这个平衡。

人真的是个奇怪的动物,原本还是陌生的两个人,看似毫无交集。可就在一刹那找到共同语言,灵界点的时候突然又变得患得患失起来。

尽力地掩饰着自己的不安,试图不让对方点破或是窥探。突然外面传来罐子打碎的声音。

“猫,应该是那只流浪猫吧。”李明搓着手无奈地笑着。

“呃……现在还早,要不要一起出去走走呀。”王乐乐右手死死扣住裙角,依稀可见边沿已经起了折,想来,她定是在心里不断否决着自己的提议,下了很大决心才说出这半句。

“好呀。”李明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说出这句话,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去哪里,或是该干嘛,但是,眼前的这个姑娘让他感觉到放松,令他有一种难以克制想要继续了解下去的冲动。

即便是一起出去吹吹风,我敢打赌,他也愿意!!

“你要不要换件衣服?”就在李明推着王乐乐往外走的时候,他才从他的眼神方向发现自己穿着拖鞋,最关键的是另一只袜子也不见了踪影。

“啊……不好意思,那你稍稍坐下,我去房间换个衣服哈。”李明挠着头飞奔进屋,是的,你没看错,是飞!!

“哇哦,她这是约我吗?是要和我约会吗?她一定是爱上我了,是的,很快她就不能自拔地爱上我了。”李明心里乐开着花,三下五去二便脱下了身上的衣服。

“该死,我该什么衣服呢?是要正式一点呢还是随性一点呢?西装会不会太刻意了?”李明在原本就很空荡的衣柜里翻来覆去。

{叮叮,宿主,请别自恋好吗?她就是无聊,她不喜欢你。}

身高:168

体重:103斤

尺寸:34C

专业:平面设计与规划

爱好:文学,篮球和摄影

“停,我不需要这些数据,这些是我的快乐,我要自己去搜索。”

什么鬼?这系统还有这个功能?不是只是在技术上又加持吗?生活里也可以指手画脚?

“小安,你没看见,她看我的眼神有一种淡淡的忧伤,像是冬日的阳光。”李明一俩陶醉地说着。此刻他心情大好,并没有和系统过多计较。

而且,和掘金比赛结束之后,他还给系统爸爸起了个专属的名字:小安!!是的,以后都会用小安代替了。

{根据资料记载,女性在最开始的阶段会释放一定量的好感让没脑子的男性产生错觉,最后在你深陷其中的时候抛弃你,蹂躏你,践踏你。}

“搞什么鬼呀,你这是嫉妒我,不愿意承认我作为雄性的魅力。”李明大笑着。

{我呸呸呸……}

“你是在和我说话吗?”门外传来了王乐乐的敲门声。

“糟了,看来是我自言自语的声音太大了,呃……没有,我在纠结选哪件衣服,马上,马上就好了。”李明最终拿了一件运动套装。

“好了,我们走吧。”不一会,李明出现在王乐乐面前。

一身纯红的运动装,倍显精神,胡子也刮过了,仔细看了还是挺耐看的,王乐乐抿着小嘴扯了扯他的衣角。

李明并没有开他那辆转了多少手的老爷车。因为王乐乐说想在河边走走。

他们家的东边就是一条通狼谷的长河,那里有很多推车,四五点的时候大家会在那里买啤酒和热狗之类的。

当然,还有女孩子喜欢的冰激凌和各种叫不出名字的蛋糕。

“你走那么快干嘛呀。”王乐乐在身后喊道。

李明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步伐大了,其实,快倒是真不快的,只是他的脑子里一直想着东西,所以脚步也跟着思绪了,当然了,想的肯定就是和咱们这位王乐乐小姐有关的一切。

王乐乐一个箭步上来,一把挽住李明的胳膊,李明被这个突然的举动惊的满脸通红,就这样被他牵着。

“看呀,那里有公仔哎。”在一处横跨桥的推车前,王乐乐用最快的速度奔去。

哇草,推车上还有这些?不是都是吃的吗?这不成了老家的集市了?不知道美利坚有没有城管呦。

李明面带犹疑的凑了上去,就在那些各式各样的公仔映入眼帘的同时,他的俯身正好碰到了乐乐的头发,好香,一种说不出的清爽……

海飞丝,是的,他一定用的是海飞丝,李明不由地又往前靠了靠。

“嘿,是给男朋友挑公仔的吧,多看看,咱们家的公仔是最全的呢。”

“哇,男朋友,果然,在外人眼里,我们是最般配的。”李明低头看了一眼乐乐,可是她似乎没什么表情,正在很认真地挑选着面前的玩具娃娃,这多少让李明有些失落——甚至说是受伤。

“这个好看吗?”只见他拿了一对篮球鞋的挂扣。

“好看。”

乐乐将其中一个挂扣装在了他的拉链上,李明也俯身像个温顺的小猫一样配合她。

“老板,我要这两个挂扣了。”他仔细端详着装好挂扣后的外套,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

“老板,我要这两个挂扣,再帮我把那个海绵宝宝装起来。”她甚至都没回头,背对着老板说道。

“好的,一共34。”老板递来一个纸袋子。

乐乐小心地抱着,开心地在前面蹦着,李明笨拙地在后面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