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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说服父母

过了几天之后,姜俊先后收到了一笔钱,两封信。

一笔钱自然是蓝田那边的,稿费200元。原本是180元的,但是因为有专题刊多连载了些,所以本月的稿费格外多。

一封是蓝田那边的,陈青写的。打开一看,上面写道:

“哼,一开始刚刚看到你正面的,竟然没提我的事,气得本姑娘差点撕了。后来看到背面的才原谅你了。干嘛要管你借钱?你这坏小子还不起再拿我抵债。嘿嘿,开玩笑的,钱就不用了,你以为本姑娘没收入啊?我平时也有写文章的好吧,就是没你写的那么长,论起千字收入来,还比你高呢。我过年的时候回来几天,到时候可别又装不认识我了。陈青。”

看了这封信,仿佛陈青娇俏可人的语气就在耳旁环绕一样,不禁嘴角露出微笑。

另一封信,是桃林杂志社来的。

拿着信觉得很轻,心里先有底了,说明稿子没退回来。打开信一看,上面写的是:

“您好,我是桃林杂志社的主编,经编委会讨论,这八万字情节紧凑,人物鲜明,可以上刊。稿费为千字0.5元,如果该小说在市场上的反映越来越好,价格可随之提升。请答复,若同意,则开始连载;不同意,则退稿给您。另外,请告知我们您的笔名。”

看到千字五毛钱,姜俊先是有所注意,这相当于比《昆仑》一开始连载的价格要低一半啊。

看来陈青在投稿当中所起的作用,还真不仅仅是一个传递员,更多的是一个沟通者。

在他脑中甚至都可以闪现出以下图景,在桃林杂志社那边,自己的稿子是经历千难万险杀出重围的,然而因为对作者的不熟悉,还是只给出了五毛钱的价格。

而在蓝田杂志社那边,因为陈青的努力关说,再加上和主编的良好关系,一上来就给出了1元的价格。

那看来自己在蓝田杂志社赚的钱,还真有相当一部分是陈青的功劳啊。原来自己竟还没想到这点。想到这里,陈青的身影在自己脑海中似乎又浮现了出来。心中对她的好感更增了几分。

姜俊给桃林杂志社回复道:“可以连载,当初次稿费发到之时,我会将后续章节寄去。笔名:”

笔名……

这个时候要是还写姜俊,那姜俊同时在两个杂志社连载,虽说不违反相关规定,毕竟这两家杂志社还存在着竞争关系,这么一弄可能两边都不好说话。

他在《蓝田文艺》,是陈青帮忙投的,就是姜俊的本名。那在《桃林文艺》,就不好用笔名了。

最好用个“马甲”。

再起个笔名,这笔名不能太不正经,但也无需太好,毕竟只是自己双开的另一个马甲。

他想了一下,这《英雄志》本来的作者是孙晓。孙晓曾经自嘲,称自己为“孤嚎在天地间的一条野狗”,意思是对于社会不满,但是却无法改变。不是贬义,而是一种无奈。因此“孙野狗”三字也不是骂人。

那既然如此,自己连载《英雄志》的笔名,也叫野狗吧。

但一想,别人也不知道这野狗的含义,还是再略微“文雅”一些。于是将“野狗”改为了“野犬”。

最终敲定了,这个马甲的名字叫“野犬”,然后把这个给桃林杂志社寄去了。

……

他手中多了两百块钱,同时在两家杂志社都有了饭票,心中不禁为之一壮。

是该给父母好好说明一下自己赚钱的过程了,省的他们总觉得文化没用。

他赶回了家,姜父姜母正在整理年货,快过年了,都在准备过年应用的事物。

姜俊也不说话,把两张崭新的一百块钱放在了桌上。

此时无声胜有声。姜父姜母见了,都大吃一惊。

姜父拿起那两张一百块钱,走到窗户旁边,拿起一张,用光一照,又拿起一张,用光一照,随即一脸震惊地说道:“钱是哪来的?”

姜俊只淡然一笑,说道:“我赚的。”

姜父吃惊不已,震惊地说道:“你怎么赚的?”

姜俊说道:“我不是跟你说了嘛,我写小说赚的。说了好几次了,你就是不信,我有啥办法嘛。”

姜母说道:“娃呀,你这回好好跟爹娘解释解释,这写小说到底是个啥玩意,咋能赚这么多钱呢?”

姜俊说道:“那你俩先坐好了,我好好给你们解释解释。”

果然有钱了,姜俊说的话就相对好使了,姜父和姜母听话地坐到了桌子边,都看着姜俊等着他解释。

姜俊说道:“小说啊,就是故事。就比如说关羽过五关斩六将、孙猴子大闹天宫,这些故事你们总知道吧。”

“我自己写了一些好听的故事,就写在那些纸书上。然后杂志社把那些纸书给卖了。你们想想,买那些纸书得花钱吧?那杂志社就能凭借那些纸书赚钱吧。赚了钱之后,因为我在那写故事了,所以给我一笔钱……”

这么用通俗的语言给姜父姜母详详细细地解释了,他们二人才勉强懂了是怎么回事。

姜母说道:“娃呀,那你现在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姜俊说道:“这就是我一个月赚的钱啊。”

姜母惊道:“一个月都赚200块钱了!”她手里拿着那钱有些颤抖,嘴里嘀咕道:“这钱我咋感觉拿着有些不踏实呢,背后不能有问题吧,不能有公安局的人来把你抓了吧。”

姜俊听了这话,有点无语。姜父却先插口道:“你这个婆娘,这是啥话嘛。你没听小俊说吗,他是靠故事挣钱,他现在就如同那种说书先生一样,给别人说些好听的故事,只不过人家是说,他是写,这就能被抓起来?这虽然不是正经营生,也不至于犯国法了。”

姜俊听姜父这么说,心想姜父还是具有一定知识水平的,至少能把自己同说书先生联想起来。

不过说这“不是正经营生”,还是有些狭隘了,不是只有那些大众干的才叫正经营生,只要是法律允许,凭借自己的本事为社会带来价值,那都是正经营生。

姜父说道:“既然这写小说这么赚钱,那你就一直写下去吧。不过也别把种田的本事给荒废了,你这些东西看不见摸不着的,田里面可是实实在在能种出粮食啊!等你以后要是写小说不赚钱了,咱们还得指着种田吃饭呢。”

姜俊心里高兴,也不反驳这话,顺着他说道:“不忘本,是挺好的。等开春之后,若是写完了小说没啥事干,也去帮你们耕作耕作。”

姜父笑道:“这才对嘛。”指了指这钱,说道:“这钱……”言下之意很明显,这钱怎么分。

姜俊说道:“正好说到这了,我有个条件,不是关于我的,是关于小薇的。你们要是答应让小薇上学,并且为她平时的学习提供个良好的环境,我以后赚的稿费都给你们一半。你们要是还不同意的话,那我只能把钱全留着,自己负责供小薇上学了。”

姜父说道:“看你这话说的,我们能不愿意让小薇这孩子好吗,之前就是觉得不上学比上学更好而已。既然你非这么要求,那就让这孩子上学吧!”

说着,把一张100元钱揣进了口袋里,另一张还给了姜俊。

姜母说道:“小俊挺孝顺的了,赚的钱还分我们一半。这回有这笔钱,咱们能过个好年了。我这就去买点好烟好酒,你们等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