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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死罪

距离雀都还有三天路程,中间隔着最后一座城市,这一路他们走了两个多月。

原本是不需要这么久的,可为了让格兰见识到战争的真实面目,同时也为了躲避莫斯以及未知势力的追杀,奥伊带着格兰从西方绕了远路。

布拉格。

这是他们目前所在城市的名字,也是距离雀都最近的城市,布拉格的建筑风格与繁蒂城无异,只是相比之下,明显要比后者繁华很多,这不仅得益于它毗邻雀都,还有一点就是距离战场足够远。

只要距离战争足够远,人们便不相信战火会烧到自己头上,也不会相信马蹄会踏毁自己的庄园。

盖亚.布鲁斯是第一次进入如此繁华的城市,眼睛来回扫视,不知道看哪边好。

奥伊经过一番思量,决定将小布鲁斯带在身边。小布鲁斯的父亲生死未卜,在其他地方又没有任何亲人,不如让他跟着自己,如果有些资质,练习练习剑术,自己这把短剑也不会随着自己被世人遗忘。

格兰得知他的想法后,也提出自己要学习剑术。说来也是,虽然将盖亚的剑给了他,但却没教给他如何使用剑,想来确实有些不地道。

于是在来布拉格的路上,奥伊便教给他几个简单的招式,没想到这小子模样虽看似弱不禁风,可脑袋着实灵光,不到一天时间,那些基本的突刺格挡动作已经有模有样。

聪明是一方面,更让奥伊意外的是他竟然不像想象中那般懈怠,在自己教给他招式之后,他直到全部熟悉后才停下练习,中途甚至顾不上吃饭,连累都没有说一声。

奥伊对此甚感欣慰,身为过来人的他深知,天赋虽然重要,但后天努力比天赋更重要,在骑士学院时,他见证了无数天才因为懈怠而堕落,好在这种事情没有发生在格兰身上。

虽然武力对于即将成为国王的格兰并不重要,但有总好过于无,奥伊这几天教他的这些虽然不能使他成为自己一般的实力,但自保绝对是没有任何问题。

但格兰学剑的目的可不仅仅是自保这么简单,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救出洛。

他现在虽然不知道洛究竟在哪,是生是死,但只要还有一丝希望,他都不会放弃。那把巨剑可比渔网沉得多,若不是有此信念,他又怎么可能坚持下来?

没当他想要懈怠的时候,脑海里便会跳出日后救出洛时,亲手将七哥还给她的画面,于是他就咬牙坚持了下来。

但是每次呆在一旁看格兰练剑的七哥可不就那么想了。这小子每次耍了会儿剑后,都一脸猥琐地看向自己,莫不是喜欢上自己了?

但人家可是一头公猫啊!喵~

……

正在走着,格兰突然感觉自己胳膊被人拽了一下,低头看去,发现韦鲁斯正一脸憧憬地看向左前方一圈热闹人群。

他踮脚朝人群方向瞄了两眼,发现人群中间站立着几只动物,有些他认识,比如满脸褶子,毛发细短的是猴子,头上生着古怪字符的动物叫狮子,有些他则也从未见过,最让人注意的就是有一只身上布满花点,脖子奇长的生物。

他笑了笑,看来不止是自己,任何一个没有来过城市的人,都会被这些从未见过的事物所吸引,他牵住小韦鲁斯的手,正准备挤进人群去看看,肩膀上便落下一股力气。

扭头一看,奥伊正对他摇头,无奈之下,他只能摸了摸小韦鲁斯的头,告诉他:“我们不能在这里耽误时间,因为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在前面。”见小韦鲁斯脸上有些失望,他宠溺地揉了揉他的头发:“告诉你哦,我们将要去的地方可比这里热闹得多,哥哥保证,到时候让你玩个够。”

说着,他伸出自己的小拇指,不料小韦鲁斯并没有与他拉钩,而是用小手将他的手压了回去,懂事地说道:“我相信哥哥,但我知道哥哥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绝对不会给哥哥惹麻烦的!”

格兰看着小韦鲁斯一丝不苟的脸蛋,恨不得好好揉上一番,他在离开渔岛前,曾对父亲说过,要他与苏菲尔婶婶为自己生一个弟弟,但其实那并非是他心里话,他只是不想父亲因为自己而错过幸福。

不过与小韦鲁斯呆了这么久之后,他倒真的有些希望能有一个像这个小家伙一般的弟弟了,其实,他现在就已经把小韦鲁斯当作自己的亲弟弟看待,如果有可能,他愿意将他永远带在身边。

来不及多想,在奥伊挥手示意下,格兰牵起小韦鲁斯的手,继续向前走去。

……

阴暗巷子里,络腮胡大汉面带惊慌地一步步向后退去,如果被他的邻居看到,恐怕要笑掉大牙。

因为站在他面前的,只不过是一个身高堪堪到达他胸部位置的青年,从体型上看,说他能装下两个这样的青年,绝对没有任何夸张成分。

但正是看上去完全对他构不成威胁的青年,正一步步向他逼近,而他也情不自禁地向后面退去。

“你到底要干什么,我不认识你,我向上帝发誓,我从来没有见过你!”

络腮胡边退边喊,声音里带着颤抖。别人可能不知道,但他十分清楚,眼前这位青年身上有一种气息,一种自己屠杀猪羊时才会有的气息,更何况,他手里那把弯月形的巨大武器,可比他平时屠宰时用的刀锋利得多。

青年低垂着眼脸,动作缓慢地拿起挂在胸前的十字勋章,放在唇前,用几乎旁人听不到的声音默默吟诵着:“愚蠢的人啊,不知凶祸从何而来,奢求用可笑的祈祷逃过一难,神命其名为,无知。”

络腮胡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但明显不是在说给自己听,于是只能继续祈求:“我...我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伤害他人的事啊!”

见青年没有任何反应,仍用那双阴冷的眸子盯着自己,他裤裆处竟升起一股热雾:“我...承认...我有罪!两年前,我...”

他双眼无神,想起那个永远烙刻在自己灵魂上的罪恶夜晚……

劳累一天的他从酒馆里出来,在酒精的作用下,他甚至看不清眼前的路。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暴脾气,这也很符合他屠夫的身份。就在他东倒西歪扶墙而行时,脚下被一团柔软绊倒。

他骂骂咧咧费好大劲才站起来,看清是因为战争而涌入城市的乞丐后,骂了句娘便准备继续走。他并不想与乞丐打交道,因为乞丐买不起肉,而且自从乞丐入城后,他的生意也每日愈下。

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活了几十年的他自然明白,生意不好是战争爆发的结果,可他却将气撒在那些与他一样被战争伤害的可怜人身上。

无能的人向来不敢直面惨淡人生,他们往往欺骗自己,生活如此艰难,必然是受了他人诅咒。

乞丐身上散发的那股臭味,让每天沾满血腥的他也不愿意靠近,他觉得,那股臭味远比自己身上的味道难以接受得多。

可并没有被酒精夺去感官意识的他此时竟然没有闻到那股令人讨厌的味道,鼻息间反而充斥着一股淡淡的香味,他停下脚步,看向蜷缩在地上的那个乞丐。

那个乞丐衣着不似他往常所见到的那般不堪,虽然说不上靓丽光鲜,但却整洁而干净,更让他感到意外的是,这是一名女人!

女人?他想到此时正躺在自己家中那位肥头大耳的婆娘,那是他的妻子,已经被岁月打磨成一个十足的黄脸婆,甚至还不如一个流浪街头的乞丐!

他这样想着,走向“乞丐”,掰过她的脸,虽然布满灰尘,但丝毫不影响那是一张令人心动的脸,她紧闭双眼,嘴唇发白。

他本以为这算不上什么大事,毕竟乞丐连活下去都困难,哪里会在意趴在自己身上的人是谁?

可第二天他便看到挂在河岸石头上的尸体,女人投河自尽了。

他惊慌失措回家,打算将这件事完全埋在心底,不让任何人知道,他安慰自己,那女人早晚要死,她的死与自己没有一丝关系。

可无论怎么为自己开脱,那股罪恶感从来没有消失过,他不知道该如何宽恕自己,直到遇见神父。

神父告诉他,每个人都有罪,而获得宽恕的方式,便是祈祷,在教堂里忏悔。

于是从那以后,从不相信上帝的屠夫,成了在教堂里待得时间最长的信徒……

……

听络腮胡说完后,青年表情依旧没有变化,只不过握着巨型弯刀的那只手不由攥紧。

他继续对着那枚十字勋章轻轻诉说:“任何理由都无法成为洗脱罪行的证据,神说,无知与淫邪...”他眼脸终于抬起了些,声音也足够让面前的屠夫听到。

“是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