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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云天

艾尔文防线是格兰之森的外围区域,位于平原和森林的交叉路口处。早在很久以前,精灵还居住在阿拉德大陆时,他们运用巧妙地智慧将森林里的空心大树下端掏空,改造成了可以避雨的木屋。

由于精灵和人类的关系越来越融洽,这里逐渐成为一个安逸的小镇。但又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和精灵的关系破裂,一场神秘的大火过后,大陆上再也见不到精灵的踪迹,后来就变成冒险家的摇篮和活跃之地。

丑陋而又凶狠的哥布林和牛头怪,占据了荒废的森林,时不时出来捣乱,也是让附近居住的村民哀声怨道。

云天从艾尔文防线午休醒来的那天,恰逢是一如既往地晴空万里无云湛蓝如洗的好天气。

午后刺眼的阳光从斑驳的树荫中缓慢上升,云天皱了皱鼻子,猛然惊醒。

他用手遮住刺眼的阳光,目光下意识的环扫四周,放眼望去是数不尽的蓊郁如盖的古树,树下三三两两的不知名的野花和野草莓少的可怜,让人感到无尽的阒寂荒凉。

云天对于这个陌生的地方说不上熟悉,但也没有昨天那般感到格格不入。

正值初秋,盛夏的酷热还未完全退去,凉爽的秋风来的恰到好处,鸣声无力但凄凉的蝉叫似乎也随着这场秋风衰减了许多,夜晚聒噪声不再刺耳,相对安静的氛围受到佣兵们的一致好评。

但云天不这么想,他对秋风打扰了他的午休很不满。

当然他在这里没有资格表达他的不满,最起码在这座森林里是如此。在这个小型佣兵团中,他算是最弱的一个。所以当他悄无声息走到正在思考的佣兵团长查尔斯面前时,着实把他吓了一跳。

查尔斯是这个F型佣兵团的团长,也是团里最高负责人,他此次带领团员来洛兰森林,就是为了收集哥布林手骨。其实不光洛兰地下城区域内有着哥布林群,在艾尔文防线西南方位的格兰之森才是这种怪物的天堂,部落多如牛毛,哥布林几乎随处可见。所以在艾尔文防线区域较广哥布林分布散落的地方这里收集哥布林手骨,似乎是一件很不明智的事情。

所以在昨天他脱离被哥布林群包围所处的险境下时第一时间提出了这个问题。虽然佣兵团团员对于一个成年男子被哥布林包围却毫无还手之力有些不满,团长查尔斯微笑地将尴尬掩去,盯着他的眼睛,回答了他的问题:

“小子,这不算是什么机密,告诉你也无妨。我叫查尔斯,是这个佣兵团的团长,我们佣兵团接受了一个任务,就是要我们收集所有区域的哥布林手骨,艾尔文防线哥布林的分布很广,几乎没有人愿意接受这个任务,有实力的佣兵团都去了格兰之森,我们上一个接受的任务正好在艾尔文防线境内,所以就出在了这里。”

查尔斯将“正好”这两个字咬的很重,突出他们接受任务来这里只是顺道为之,似乎想掩饰他们来艾尔文防线接受任务的窘迫。

云天可没听出来这些,只是追问,“那收集这些哥布林手骨有什么用呢?”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他看到查尔斯吞吞吐吐,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心里恍然大悟:这明显涉及到人家佣兵团内部的机密,怎么会对他这个陌生人说?为了不让对方为难,他连忙摆手:“查尔斯团长,要是不方便就不用告诉我了。我不好奇,真的。”

查尔斯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机密倒算不上,不过有些难为情罢了。”

原来哥布林喜欢贴身携带祖先的手骨,如果哪个笨蛋不小心丢失了手骨,他就会被整个哥布林部族群殴。

“其实我们接受任务的时候,上面有一条非常特殊的规定,发布任务的大人物说,一定要保证那些被夺手骨的哥布林的安全。而且这是一个无级别任务,酬金比那些B级任务也不逞多让。”

云天想了想,感觉发布任务的大人物首先很有钱,其次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变态,而且在起于微漠之际一定被哥布林欺辱过。变态不可怕,可是一旦变态和有钱这两个概念合在一起,那他就是一个有钱的变态了。

否则怎么会发布这么一个无聊且低趣味的任务?这分明是对整个哥布林群无差别的报复,云天有些可怜那些被佣兵揍完,回到部落还要好生受到一些折磨的哥布林表示同情,同情之余还对那个大人物表示鄙视。

而此时远在赫顿玛尔后街,云天口中那个有钱的变态打了一个喷嚏,这一举动让他身边高挑的暗精灵美女很不满,“夏洛克,你注意点,可不要把你肮脏的口水弄到我身上。”

夏洛克不屑一顾,做了个很俗气捻钱的动作,决定用自己手中最有力的筹码威胁她:“米内特,别忘了你的酬金还在我手上。”

暗精灵米内特柳眉倒竖,听之勃然大怒,生气到手上的力道都没控制好,直接把桌子拍得粉碎,闪着寒光的匕首直接架在了夏洛克脖子上,吓得他冷汗直流,连连后退。

“你说,我把你丢进格兰之森中的哥布林部落里,会发生什么呢?”

夏洛克眼中的米内特极度恐怖,表情活像圣职者教团信徒看到了恶魔混沌之奥兹玛,发出鬼一般的嚎叫,“不不不,你不能这么做,我才花大价钱请佣兵工会发布了那个任务!”

这一幕要是被别人看到会引起哄堂大笑,一个年老体衰的哥布林说着流利的通用的阿拉德语,连连作揖。

“双倍,不,我给你三倍的酬金,请你原谅我的无礼,更不要把我丢到那种鬼地方去!”

通过恐吓就拿到三倍酬金的米内特自是欣然收手。

没错,发布那个无聊任务的有钱人,不,他不算人,只是一个有钱的哥布林,夏洛克很有钱,有钱到令人可怕,有钱到能和布匹生意畅销整个贝尔玛尔的西海岸巨商罗杰平起平坐。

小时候在哥布林部落受尽凌辱以至于出逃到贝尔玛尔的夏洛克拍拍胸,长舒一口气,享受着死里逃生的喜悦。其实如果不是小时候悲惨的经历,夏洛克完全没有今天,这位奸商不知感恩,反倒记仇到发布那样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任务。

但转念又心疼自己的金币,完全忘记自己刚刚死里逃生,小心翼翼地商量:“能不能,能不能,少一丢丢。”

他作为商人的贪婪与奸诈在此刻展现的淋漓尽致,不过米内特不吃这一套,用冷哼表达自己的立场。

“好吧。”夏洛克只能接受这个“提议”,垂头丧气的像只落败的公鸡,“下次,下次你可不能这么威胁我了。”

夏洛克紧紧握了握拳,整个人处于一种兴奋而又痛苦的矛盾中,纠结到在一旁的米内特都看不下去,瞬间消失,随之消失的还有夏洛克用来招待客人的名贵茶具,平时一个金币都要据理力争的夏洛克正处于兴奋与痛苦的矛盾中,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

“云天你有什么事么?”

云天的全名叫康斯坦丁·雅威,在昨天夜晚查尔斯救下他并询问他姓名时,这个名字不经思考在他脑子中蹦了出来。但他不喜欢这个拗口的名字,他醒来的第一眼,看到是蔚蓝而又广袤的天空,流云在天空这块大幕布上随风变化着各种形态,看着看着,直到夕阳西下,群星满天,他才发觉自己身处何处,才发觉整个森林都寂静下来。

这种感觉很好,所以他更喜欢自己的这个名字,也就没有对查尔斯说出正真的名字。

很多年以后,查尔斯一直统领着这个佣兵团,哪怕时光荏苒他垂垂老矣,哪怕那时他的佣兵团等级已升至“S”并拥有自己独一无二的封号。最让他难忘的,还是阿拉德历990年的那个夜晚,他碰到了云天,他的一生也就此改变。

他垂暮之际,合上眼,那个夜晚还历历在目。那时他作为实力低下的佣兵团团长,为了赚取那个无级别任务的酬金,不惜从赫顿玛尔赶到艾尔文防线,在那个夜晚,他救下了处于哥布林包围圈中不知所措而又失忆的云天。

还是那个夜晚,当时的他是怎么想来着?对,是不满,他对云天处于哥布林的包围圈之中很不满,疲惫和好胜心在他心里酝酿,满口的牢骚与不屑还没来得及出口就被堵了回去。

他对上了云天的目光。

那是双在火光中炯炯有神的眼睛,那么孤独,那么迷惘,唯独没有害怕,云天歪过头,不解地看着他。

如果让查尔斯用一个字来形容云天,那就是白。

整个人白得像是一张纸,或许用光来称呼也不会差。

他酝酿半天的牢骚到嘴边变成了:“您的姓名是什么呢?”

查尔斯不觉的用上了敬语。

很久都没有回答。

查尔斯以为失忆的云天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了,就在他准备放弃回身走向不远处营地的时候,身后传来了骄傲又固执的声音:

“云天,我叫云天。”

可是剩下的那道呢喃细语他没有听见。

“康斯坦丁。”

“我叫康斯坦丁·雅威。”

这是两个传奇的名字,那时的查尔斯还不知道未来的二十年内这两个名字会威震寰宇,而他也因为这个名字一起载入了史册。

那时的云天和查尔斯什么都不知道,但在后世史官中的记载,他们的相遇,就是冒险纪元的开端。

谁都不知道,也没有人会想到,历史的新篇章就这样开始了。

这是被改写的历史,看似简单平静的一次相见,其中会涉及到伟大的意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