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林清越却心里满腔欢喜,激动不已。“城郎说的可是当真?”
“我的清越宝宝啊!你说我何时骗过你啊?!”
林清越娇羞一笑,这倒是真的,他对自己从来没有食言过。不管自己想要什么,他都会给自己。
洛城看着娇羞的林清越有些失神,一个人怎么能够将清纯与妖艳配合到极致呢?
清越。清越。
明明这么清醇似清风的一个名字,长得却是一副妖艳惑国的样貌,都说人如其名其实也不尽然吧。
“那等以后我们结婚的时候我要这世间最盛大的婚礼!也要做世间最美丽的新娘!更要这世间最帅气的男儿——洛城,成为我的新郎!”
“好,都依越儿的!”
“城郎,我爱你!”清越吐气幽兰,在洛城耳旁悄声诉说着世间最美好的情话。果不其然,没有人不会被这句话折服。
洛城一把搂过清越的柳腰,一手扶住她的后脑勺狠狠吻住,辗转反侧。
等清越回过神来她已经不着寸缕的躺在双人宽的沙发上。
芙蓉帐暖,一夜欢愉。
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还是少女时期的自己,便深深爱上了眼前这个男人。他沉稳,睿智。多金,帅气。但更多的是少年自身的人格魅力将自己折服。
还记得自己幼年时期,那时候爷爷去世不过月余,尸骨未寒。家中族人便想着分家,使计将老大一脉赶出去。
老大一脉都是女孩,父亲早年死于空难,母亲与妹妹还有自己相依为命。
父亲死于空难后,老大一脉没有男丁,便常年受其欺辱。而老爷子的逝世不过只是一个导火索罢了。
还记得第一次与他邂逅,那是在一个艳阳天,天气好得不像话。
她为什么会记得这么清楚呢?因为在那一天,她遇到了她此生唯一的风与月,爱与情,救赎与守候。
那天不像平时的艳阳天,一贯的燥热。
而是带着三分清凉四分温和两分柔情以及一分幸运。这当然是后面她才明白的,在当时,也不过就是那般燥热,甚至比往回更甚。
因为她才从家里跑出来,母亲为了保住自己与妹妹在家族中的地位与安逸。要将自己送给一个当地的豪绅老头做妾!
不,连妾都不算,因为在现在这个年代,妾这种生物是不能存于阳光之下的。哪怕家财万贯也不能,始终是会受人鄙视的!
何况她自负美貌,无双聪慧,以后要嫁的人定然是这个世间最好最优秀的男儿!又怎么会嫁给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匹夫!
所以,她恨,也怨,连夜便跑了。去哪都好,只要能离开这个家。却不想,家里很快派人出来捉拿自己。
不得已,为了躲避,也为了逃生,更为了给自己挣一个锦绣前程。
一路上饥肠辘辘,颠坷琉璃。因为怕住宾馆酒店会被人查出来,就一直睡桥洞,住公园。从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吃过一顿好饭。
但就如此般,也在一个月后被家里派出来得人捉到了,拼了命跳进河里,醒来就一眼看到了当时还是少年郎的洛城。
他说,同是天涯沦落人!也说可以帮自己。
当时,就这么信了,丝毫不怀疑,可能就是传说中的一眼万年吧。养好了身体便在他的帮助下回到林家,从此林家长女就像变了一个人,以雷霆之力收复全族上下,掌握了所有权。
自后,林家的掌门人便成了她,林清越!但哪怕是后面有他相助,林家在林老爷子逝世后还是落败了,百年世家,如今已经成了没有利齿的老虎。但那又如何,就算什么都没有了,至少还有他!
看着上方眼神迷离,微喘粗气的俊颜,清越轻轻喃呢: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这相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