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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婚礼进行时(下)

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尤其是愤怒的群众,这是伊白婚礼当天的真实感言。拜伊白所赐,礼金收的很多,真正来的不多,几男几女,但一个个都是摩拳擦掌,热血沸腾。

路余那边也来了一些朋友同事,想来平日工作里也吃了不少亏,个个眼里都闪烁着如饥似渴的光芒,如此良机,岂能白白放过?

伊白不知道自己的酒量,以往喝的都是啤酒,虽然没醉过,但是不喜欢,总觉得味道怪怪的,但这次,尤其在引起公愤的时候,全身而退真的很难,虽是还是装装样子,但也喝了不少。

路余更是有苦难言,身为男人,还需担负起保护老婆的重任,每次都是一杯灌到底,即使他再怎么板着脸,也降不下那节节升高的热情,已经有人开始醉了!

路爸路妈看着这一群疯狂的年轻人,连连摇头,本来按风俗还有闹新房一出呢,不过看情形这事可以免了,也罢,人生难得几回醉,孩子们高兴就好。嘱咐了几个年轻小辈好好照料,便偕同其他客人亲友离开了!

路余已经不知道吐了多少回了,伊白在旁边搀扶着,看着他脸色通红,脚步更是摇晃不定,意识也渐渐模糊,伊白知道再喝下去肯定会出问题的。

找服务员要了杯芹菜汁,让路余喝下去,听老人说,这是解酒的良方,适合酒后肠胃不适,颜面发红,希望能够有效。

扶着路余在外面的长椅上坐下,吹着凉风,浓浓的酒味在空气里散开。想到里面的醉鬼疯子,伊白顿觉罪孽深重,透过玻璃窗,里面的场景看的一清二楚。

尤其居然还有人爬上桌子捏着嗓子唱起了大戏,底下居然还有人扭秧歌伴舞,醉后的脚步确实扭得别有风情,获得掌声一片。

伊白很高兴有这么些人关心着自己,但此刻伊白真的很想说——我不认识那些人!真的很丢脸......

场面有点失控,路家兄妹其实也喝得差不多了,不过好在意识还略微清醒,至于李黎早已趴在桌上呼呼大睡了,偶尔从梦中惊醒,抓住边上的人就喊:“小白,呃,小白啊,我......我还没......没嫁人,你怎么就......呃,嫁了呢?”

果真是醉得厉害,要知道,伊白平时嘻嘻哈哈,缺心少肺的,但也有心眼特小特记仇的时候,即绝对不能叫她“小白”,听起来就像一个万事不懂的小白痴。若有人拿她名字开刷,她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她很生气!

你若知错改口还好,若是死性不改,最长记录,一个月,不管你做什么说什么,伊白可以将你忽视得彻底,所以,大伙儿一般都是叫她“伊白”“小伊”“伊伊”,免得被人呃,当成空气。

你想想,这么一个乐天的人,对谁甚至是陌生人都是笑嘻嘻的,唯独对你这个熟人一脸陌生样,想想都觉得心有戚戚焉。

别的人不说,李黎曾经就犯过这样的错误,嘲笑伊白的名字,虽然只是一个星期,但那血淋淋的教训让她时刻谨记,绝不敢忘,好吧!偶尔也会忍不住又叫了,但伊白也会假装没听到的,或者真的是没注意到,毕竟这是一个经常灵魂出窍的人。

巧的是,边上一男的也醉的糊涂,抓住她的胳膊猛点头,哭丧着脸道:“对啊,你看看......看看,我......哦呜......条件这么好,长得......嘿.....又帅,都没女朋友呢,路余呃,这臭小子......”说完,也趴下了。

看看天色,已经很晚了,赶回去是不可能了,伊白又不得不忙活起来,四处找人,找车,找地方将人都安顿下来。

坐在亮堂堂的红色遍布的新房,伊白有种穿越到古代的错觉。虽不是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这种火箭式的结婚速度还真是罕见。

摔摔酸痛的双手,伊白觉得自己这个新娘当得可真够窝囊的,到头来,竟是唯一一个保持绝对清醒的人,当然这得亏她隐藏得当。

看看倒在床上已经不省人事的新郎,伊白莫名地松了口气,这几天来,从回家到见双亲,领证,还有之前的婚礼,伊白都很坦然地接受。

只是刚刚进门的时候,耳中不经意之间听到那句“洞房花烛夜”,在看着周遭人均是一副暧昧了然的神情,伊白不由得恶寒了一把,导致整颗心都处于七上八下的状态。

不过现在好了,至少今天晚上可以安心了。将路余从床上扶起,脱掉衣服,只剩下里面的衬衣,接着又拧了温热的毛巾替他擦了擦脸,想说这样睡的舒服些。

路余迷迷糊糊也知道是要睡觉了,有意识地拉扯着自己的长裤,不过,酒醉的人干事情都不可能顺利,半天下来,还是没脱掉,只是臭臭地皱着一张眼。

伊白独自看着这一幕乐了半天,这人醉了也挺可爱的。红着脸,犹豫了一会会,便闭着眼替他将西装裤脱掉,哪里都不敢乱瞄,立马盖上被子深呼吸,心脏砰砰加速,感觉比做坏事还糟糕。

跑到洗手间,卸妆,刷牙洗脸,脱下了满身酒味的衣服,换上了一套棉质睡衣,长衣长裤,嗯,换句话说,包装的滴水不露。

此刻的伊白,了无睡意,开始打量起这间新房。这是路余小时候住的房子,年代有点久,不过经过翻新,看起来还不错。

房间的东西不多,本来是打算女方准备新家具的,不过,大家商量,这小两口以后是要在S市生活的,家具什么的放在这边也是麻烦,那些大件干脆直接出钱让他们自己买得了。

东摸摸西看看,伊白发现路余的阅读喜好还真的挺特别的,除却那一堆看不懂的程序计算机类书籍,还有一些风景名胜,历史人物,咦,居然还有心理学,恐怖小说?

古老的棕色书桌上还有一张全家福。看照片,挺新的,应该没多长时间。

照片中路爸路妈坐在中间,穿着喜庆的红色唐装,脸上均是笑开了花,都是五十岁的人了,平日里劳动锻炼也不少,看起来劲头十足。

后面则是有几分相似的三兄妹,双胞胎立于两旁,同样式白色夹克,同样的笑容,只不过一个短发一个中长发,路余一袭黑色风衣站在中间,要不是嘴角的一丝丝笑容,还真有点电影里黑社会的架势。

第一次,伊白真正注意到了路余的长相,黎丫一直说是个酷哥,伊白之前只是觉得这人长得严肃,偶尔又有点表里不一。如今细看,发现他眉毛很浓,传说中眉毛浓的人都是重情之人,伊白很是嫉妒,换句话说,伊白其实就是传说中的寡情之人,当然,准不准,是另外一回事,但眉毛浓,的确好看。

眼睛么,不是很大,但很黑,难怪盯起人来那么有震慑力。鼻子,伊白摸摸自己的鼻头,爷爷说,鼻头有肉的人比较有福,嗯,看样子两人都是有福之人。

路余的嘴唇比较薄,倒是比较符合他薄凉的个性。整个脸部轮廓看起来倒是棱角分明,嗯,的确挺帅的,鉴定完毕。

磨磨唧唧蹭到床边,想了想,挪到床头,伸手,那软软的触感让伊白呈惊呆状:有谁能想到路余这人头发居然会是软蓬蓬的,完全与个性不搭嘛。

更可恶的是,发质居然比自己的还好。伊白仰天,老天啊,你这叫我情何以堪啊?好歹也让我找到一点点自信噻!

灰姑娘与王子终将只是童话,现实中的自己和他,差距如此之大,真的能够长久吗?甩甩脑中的不安,也知道那人听不到,伊白还是哼哼两声:“说好了啊,选择了咱们可得一起坚持,落跑的人是狗,还得学狗叫‘汪汪’,知道不?”

凭空“唔”的一声,吓得伊白一屁股坐在地上,只见路余翻过平躺的身子,面朝伊白,抱着被子睡的死沉。

拍拍受惊的小心脏,又揉揉屁股,伊白傻笑:“真乖!嘻嘻,这算是咱们第二次达成共识了吧!”(未完待续)